殉葬,是指用器物、牲畜,甚至活人與死者共同葬入墓穴,以保證死者亡魂的冥福,是古代喪葬常有的習俗,最早可追溯至商代,自清朝順治帝去世,貞妃董鄂氏(董鄂妃的堂妹)殉葬,從此史書上就不見有關(guān)以人殉葬的記載了。貞妃董鄂氏也被稱為:中國歷史上最后一位自愿殉葬的妃子。
順治帝6歲登基,是清朝入關(guān)后的首位皇帝,順治十七年(1660年),也就是董鄂妃去世的那一年,染上了天花,次年,不治身亡。彌留之際,禮部侍郎兼翰林院掌院學士王熙奉命趕到皇帝榻前撰寫遺詔。其中有部分實為順治帝的“罪己詔”,共羅列了十四條自己的罪過,主要是未能遵守祖制,漸染漢俗,寵漢抑滿等。
王熙曾在自撰的《年譜》中說,自己為順治帝寫的遺詔都經(jīng)過了皇帝的認可。但是在這份遺詔中有這么一句:“端敬皇后(董鄂妃)于皇太后恪盡孝道,輔佐朕躬,內(nèi)政聿修。朕仰奉慈綸,追念賢淑,喪祭典禮,過從優(yōu)厚,未能以禮止情,諸事窬潰不經(jīng),朕之罪一也”。
“未能以禮止情”,這句話雖然說得很委婉,但無疑是對董鄂妃間接的譴責。王照聲稱自己寫的遺詔已經(jīng)經(jīng)過順治的同意,但以順治的個性,他應該不會在臨終前有如此對董鄂妃不利的話語,這是對他們愛情的否定。那遺詔是怎么變成了罪己詔的呢?
著名清史專家孟森先生曾推測“其間必有太后及諸王斟酌改定之情事”,而把對董鄂妃的葬禮逾度寫進遺詔,顯然有有意而為之,估計是反映了孝莊太后對董鄂妃的怨恨。
根據(jù)歷史記載,順治帝曾先后冊封過兩位皇后,一位是他的母親孝莊皇太后的侄女博爾濟吉特氏,當時由多爾袞做主訂婚、聘娶。由于順治對多爾袞懷恨在心,他對這位皇后并不滿意,在多爾袞死后,便廢掉了這位皇后,降為側(cè)妃。另一位是孝惠章皇后,博爾濟吉特氏,順治同樣的不待見她,但是她有孝莊太后呵護,所以最后沒被廢掉。
而順治真正視為知己的只有董鄂妃,即后來追封的孝獻皇后。所以事實上,孝莊太后從一開始就對順治和董鄂妃的結(jié)合并不滿意,而順治的早死,很自然的歸結(jié)于董鄂妃的原因。孝莊太后在喪子之余,其腦海里浮現(xiàn)的想必是對“紅顏禍水”的一腔怒火!
正如歷朝歷代一樣,每一位寵妃或者后宮妃子的背后都關(guān)系著其家族的命運。孝莊太后的憤怒使得另一個女人,貞妃董鄂氏(董鄂妃的堂妹),感受到內(nèi)心極大的恐懼,為了緩解孝莊太后心中的怒火,保全自己的家族,貞妃毅然決定犧牲自己為順治殉葬,以換取孝莊太后對董鄂妃家族的寬恕。
那一年,貞妃才20出頭,雖然董鄂妃去世也差不多21歲,但是在不到半年的時間里,她失去了自己的姐姐和男人,更可悲的是,貞妃從來就沒有像姐姐一樣獲得過順治的寵愛,但當一切都要結(jié)束的時候,她卻要為順治和董鄂妃那場轟轟烈烈的愛情付出代價,成為他們愛情的陪葬品。
《清圣祖實錄》曾有過記載:“諭禮部、皇考大行皇帝御宇時。妃董鄂氏、賦性溫良。恪共內(nèi)職。當皇考上賓之日、感恩遇之素深、克盡哀痛、遂爾薨逝。芳烈難泯。典禮宜崇。特進名封、以昭淑德。追封為貞妃。所有應行禮儀、爾部察例具奏?!?/p>
殉葬的貞妃,被后來繼承大統(tǒng)的康熙帝追封為:皇考貞妃,不多久,便移葬孝東陵。在地宮中與順治帝合葬在一起的只有董鄂妃和康熙的嫡母孝康章皇后。為順治殉葬的貞妃死后依舊備受冷落,名分以及殊榮都與她無關(guān)。她只不過是葬在孝東陵里眾多嬪妃之一。
但值得一提的是,不管是后來的八國聯(lián)軍入京,還是抗日時期的戰(zhàn)爭洗禮,董鄂妃和順治骨灰所放的地宮是清東陵中唯一沒有被盜過。
康熙由于也生過天花,但是死里逃生,所以被順治納為繼承人??滴跏辏?673年),康熙下詔禁止殉葬的行為,從此以后,“殉葬”便退出了中國的歷史舞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