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8日,法輪功未經(jīng)當事人同意,擅自刊登知名藝術表演家馬季的《相聲藝術漫談》,后被該作品版權繼承人馬季的兒子馬東告上法庭。2014年3月26日,法輪功自稱與馬東達成和解,同時公開刊發(fā)了《和解聲明》。2014年4月4日,網(wǎng)民開始關注此案,法輪功又將《和解聲明》刪除。
梳理這起侵權案件的前因后果,法輪功自始至終是主角,誰對誰錯一目了然。法輪功總頭子李洪志要求弟子遇事“向內(nèi)找”,咱們不妨以這起侵權糾紛為例,幫幫法輪功“向內(nèi)找”,看看問題出在哪兒?
為什么會“侵權”?
法輪功發(fā)布和刪除《和解聲明》,都是由侵權案件引起的,即不經(jīng)當事人同意刊登《相聲藝術漫談》,侵害了馬東的合法權益。法輪功為何“侵權”?這與法輪功近幾年生存策略有關。法輪功被取締后,竄逃海外的李洪志大打“文化牌”,打著中華傳統(tǒng)文化的名義,實際推銷“法輪文化”、“邪教文化”,如他在《北美巡回講法》中所說,“結緣后大法弟子與我一起還得承負創(chuàng)造人類文明與大法所需要的文化。所以歷史上留下來的一切文化都是我們大法弟子干的,當然還有師父帶著你們。”但是,法輪功拿不出像樣的藝術作品來,剽竊他人作品往自己臉上貼金成為李洪志的慣用方式,剽竊《相聲藝術漫談》只是其中一例。李洪志逃到美國,過著寄人籬下的日子,如果不是出于生存吹了牛皮,他敢冒著法律制裁的危險去侵權嗎?
為什么要“和解”?
2014年3月26日,法輪功在自家媒體發(fā)布《和解聲明》,標志著與馬東的私下和解塵埃落定。法輪功為何選擇“和解”?是不愿意通過訴訟解決糾紛的無奈選擇。原來,《相聲藝術漫談》版權繼承人馬東發(fā)現(xiàn)被侵權后,決定通過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遂在美國提起訴訟,控告法輪功侵權。這,意味著法輪功將與馬東對簿公堂,用法律定是非、分曲直。鐵證如山,如果法輪功與馬東對簿公堂,結果必敗無疑。兩害取其輕,法輪功選擇與馬東私下協(xié)商,達成公開道歉并刪除所有侵權文章的意向,于是便有了2014年3月26日刊登的《和解聲明》。如果不是馬東拿著鐵證在美國起訴法輪功,或者法輪功不自知理虧的話,李洪志會選擇“和解”嗎?
為什么急“刪文”?
“聲明”極其嚴肅,有較強的約束力,絕不可出爾反爾。但是,法輪功發(fā)布《和解聲明》不到十天,又將其徹底刪除,并且不給任何解釋。這又是為什么呢?任何事情的發(fā)生,背后都有原因,法輪功心急如火地刪除《和解聲明》,顯然是怕《和解聲明》帶來的負面影響。其一,法輪功沒有認真履行“和解”達成的條款,即完全刪除侵權文章,網(wǎng)民李勇撰寫《法輪功如此“道歉”(圖)》專門曝光,這怎么向馬東交待?其二,隨著《和解聲明》的推出,網(wǎng)民開始關注法輪功系列侵權事件,并發(fā)表大量文章評論,面對可能引發(fā)的連鎖反應,法輪功將剽竊文章和《和解聲明》一并刪除,企圖死不認賬。事實告訴人們,如果不是網(wǎng)民據(jù)實揭露,虛偽的《和解聲明》或許還悄悄地掛在那兒,看來人民群眾正義的力量戰(zhàn)勝了法輪功的邪惡力量。
李洪志不是一直要求弟子“向內(nèi)找”嗎?不妨自己先出做出表率,就侵權糾紛好好地“向內(nèi)找”,找出問題的癥結所在,避免類似糾紛再次上演,這才是最重要的。否則,類似的事件還會重復上演,讓“李神仙”的顏面丟得精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