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幕“除魔”的慘??!又一條鮮活的生命被法輪功葬送了!
據(jù)黃鼓群《法輪功人員李遠根“除魔”殺人被判死緩》(凱風網(wǎng)2012-07-05)報道,今年年初,湖南省瀏陽市小河鄉(xiāng)發(fā)生了一起殺人拋尸焚尸案。兇手是法輪功癡迷人員李遠根(又名李齊爭),被害的是其小姨子陳曉茗。李對殺人動機的供述是:“我認為陳曉茗是一個破壞‘大法’的‘魔’,所以要殺死她。”
李遠根原本是個勤勞持家、愛妻孝老的上門女婿。迷上法輪功后,只顧修煉、“弘法”,不干農(nóng)活不打工,岳母有病他不管,導(dǎo)致妻子賭氣與之分居。陳曉茗出于為全家人好的目的,多次勸阻李遠根放棄修煉法輪功,并檢舉李散發(fā)邪教反宣資料,這就成了“破壞大法的‘魔’”,最終在熟睡中被親姐夫掐住脖子窒息而死。
“李案”絕非偶然或特例,法輪功人員的“除(驅(qū))魔”血案,早就上演過多次:
——1996年8月23日,湖南省嘉禾縣法輪功習(xí)練者王學(xué)忠稱其父王繼榮是“魔”,向其父頭、頸、胸等處連砍17刀,當場將其父砍死。
——2001年2月20日,深圳市龍崗區(qū)法輪功習(xí)練者魏志華因認清法輪功邪惡本質(zhì),發(fā)誓“不再做李洪志弟子”。包括魏志華的丈夫在內(nèi)的10多名法輪功癡迷者,認為她是破壞“大法”的“魔”,竟慘無人道地將她捆綁并捂住口鼻,導(dǎo)致魏志華窒息死亡。
——2002年4月19日至22日,黑龍江伊春美溪區(qū)的法輪功習(xí)練者關(guān)淑云受到法輪功歪理邪說的精神控制,實施所謂的“除魔”,當著幾十名法輪功學(xué)員的面,親手將自己不滿9歲的女兒戴楠活活掐死。
——2008年4月7日,長春大法弟子肖榮自稱有“狐貍精”附體,被俞雪微、高洪慶、金明東、王海鵬等四個“功友”出于替肖“驅(qū)魔”的“好心”毆打4小時后搶救無效而亡。
——2010年3月25日晚,北京房山的李遠東(女,27歲,曾經(jīng)習(xí)練法輪功)被四人毆打致死,主兇竟是李的母親唐書玲。唐認為女兒被“邪魔”纏身,與功友楊金玲、高順、楊德仲一起為李遠東“除魔”致其數(shù)度昏迷,終因失血休克搶救無效死亡。
……
累累白骨,縷縷冤魂,此債向誰討?
殺人者受到法律制裁,自是咎由自取。然而,說到底他們也是邪教的受害者。真正的幕后兇手是教主李洪志,他才是所有法輪功“除魔”血案的總導(dǎo)演,他才是以歪理惑人、以邪說殺人的最大惡魔!
謂予不信,請看李洪志荒唐而猙獰的“邪魔”歪理。
首先,李洪志危言“附體生魔”?!掇D(zhuǎn)法輪》第三講專門辟有“附體”一節(jié),其中大談“有關(guān)動物、狐黃柳白等等這些東西附體的事”,宣稱“一旦這些東西修成,它修成保證就是魔”,這才有了本屬子虛烏有的“應(yīng)除之‘魔’”。那些神神叨叨的癡迷者就開始對自己和身邊人疑神疑鬼,長春的癡迷者肖榮就是這樣。他自稱有“狐貍精”附體,主動請功友驅(qū)除,成了誤信李洪志鬼話而糊涂喪命的典型。
其次,李洪志胡謅“元神危機”。李洪志危言聳聽地說:“全國各地練功的人,有多少人身后有附體的?要講出來很多人會不敢練功,為數(shù)相當嚇人的!”“它不但附體,還把人的元神弄死。”對于法輪功修煉者來說,“元神”的重要性自不待言,因為,沒有“元神”就會永墮地獄、形神全滅,所以“附體”的惡果對他們而言,十分可怕。正是李洪志散布“附體致死元神”說,讓弟子深感時時處處面臨“元神危機”,才有了弟子“除魔”行兇的“合理”動機。
再次,李洪志叫囂“逆魔該殺”。為了使弟子能夠不顧一切的為自己賣命,敢于做出任何常人不敢想不敢做的行為,李洪志在其“經(jīng)文”中不止一次的煽動弟子:“有很多生命不能得救的,他們注定是要被淘汰的。”(《瑞士法會講法》)“誰破壞大法,誰就是魔。大逆之魔就是該殺的了。”(《法輪大法義解》)“如果邪惡已經(jīng)到了無可救藥的地步,那可以采用不同層次的各種方式制止、鏟除?!保ā度虩o可忍》)正是李洪志兇相畢露地唆使弟子不計后果地“除邪驅(qū)魔”,才有了癡迷者慘絕人寰的暴虐手段。
又次,李洪志鼓吹“害命有功”。為了讓施暴者、殺人者沒有心理壓力,沒有負罪感,李洪志居然大放厥詞:“如果被傷害的生命它知道:噢,我將去佛的世界,它會挺著脖子讓你殺它,它會高高興興讓你殺它?!保ā度鹗糠〞现v法》)似乎殺誰就是成全誰。正是李的瘋言瘋語為殘生害命者減壓消罪,才有了行兇者的心安理得。殺人不僅無罪,而且有功;如此歪理邪說下,什么人間悲劇導(dǎo)演不出來呢?
最后,李洪志要求“放下怕殺生的執(zhí)著”?!拔艺f既然能夠做到放下情,放下名、利,那么何不把怕殺生的本身也放下呢?!這不是去掉了最后的執(zhí)著了嗎?……我講了,你們傷害的部份生命將圓滿在你們未來的世界里作為眾生……所以我不愿意講高層的法,就是因為我現(xiàn)在講出來,有多少人不能真正明白我講的道理?!保?998年9月《瑞士法會講法》)話說得夠露骨的了,“怕殺生”本身也是執(zhí)著,而且是“最后的執(zhí)著”,必須放下,才能“修成圓滿”。難怪癡迷者“除魔”殺生時眼睛都不眨一下呢,因為他們早就把一切都“放下”了。
此外,李洪志還編造“除魔范例”。李洪志在(《轉(zhuǎn)法輪·開光》中吹噓自己運用“化功”驅(qū)除明朝的附體蛇妖,手到擒來。與此同時,李洪志吹噓大法弟子都是有神通功能的(“長春除魔案”中的王某就認為,沒能驅(qū)除附體于肖榮的“魔”乃因功能不足,是給“師父”抹了黑),于是就有了癡迷者類似的狂想妄作。正因為有“師父”的“率先垂范”誤導(dǎo)學(xué)員,才有了癡迷者的依樣畫葫蘆。不同的是,李洪志除的只的是無影的虛泡泡,癡迷者動的是真殺機,殘害的是鮮活生命。
冤有頭,債有主。追根溯源,李洪志才是以教義殺人的教唆犯,才是導(dǎo)演一幕幕“除魔”血案的最大惡魔!
【責任編輯:一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