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李洪志的行騙軌跡中,神化自己以蒙騙他人是一種核心的欺騙手段。但騙人是要付出代價的,李洪志雖然“神”了自己,但卻辱了母親。
神了“如來”身份,辱了母親清白
為了與自詡的“如來轉世”身份暗合,李洪志玩起修改身份證的把戲,將出生日期由1952年7月7日改為1951年5月13日。但據(jù)李洪志母親蘆淑珍當年的同事梁桂清證實,李洪志的父親和母親是在她的介紹下于 1951年5月才確立戀愛關系的,如果李洪志真是出生于1951年5月3日,那他母親豈不是剛戀愛就產子了?如此,蘆淑珍不但有未婚先孕之嫌,更有婚前存在不正當男女關系之嫌。好在曾親手為李洪志接生的潘玉芳老人出面進行了指證,李洪志確是生于1952年7月7日,這才還了蘆淑珍以清白。李洪志為了神化自己不惜置母親清白于不顧,其道德秉性可見一斑。
神了“主佛”神通,辱了母親慈愛
為了展現(xiàn)自己的“神佛”姿態(tài),為弟子做“去情”的榜樣,李洪志有將母親稱作自己的“魔”。這在普通人看來,不過當作胡言亂語,一笑而過,但對于將李洪志辛苦拉扯大的母親蘆淑珍卻十分不公平。蘆淑珍為了養(yǎng)育李洪志歷盡艱辛,1972年甚至以抱病咳血之身,為兒子的工作調動問題寫信懇請解放軍八一軍馬場補辦證明,就算為了這封懇求信,李洪志也不能說出如此大逆不道的話,辱沒了母親的慈愛。更何況,在法輪功話語中,“魔”不但是一種邪惡身份的界定,極端者甚至有被“除魔”的危險,法輪功中被“除魔”至死的案例令人怵目驚心。李洪志為了“神化”自己,居然不惜辱沒母親的慈愛,甚至讓母親身處險境,實在其心可誅。
神了“來子”“傳奇”,辱了母親顏面
李洪志從一個毫無建樹的小號手,一躍成為一個擁有眾多信眾的邪教教主,并在美國坐擁巨額財富,豪車出入、豪宅居住、美女相陪,多少可以稱作是一個“傳奇”。但這個“傳奇”充滿了太多的謊言和鮮血,“神”了自己,卻讓母親無顏再見街坊鄰里。老鄰居對李洪志的“神通”不以為然:“有啥,他是個神童啊……不相信”;志曾經的領導萬向新聽說李洪志的“神功”后說:“在跟前兒我能給他兩耳光子,一直到今天我也沒信”……在鄰里眼中,李家早已成了一個令人不齒的笑話,蘆淑珍只能羞愧難當?shù)某吻澹骸八惺裁垂Π。∷r候有沒有功我還不知道?你別聽他瞎白話。” 如今,蘆淑珍蟄居海外有家難回,這其中既有現(xiàn)實的原因,恐怕更有無顏見昔日鄰里的意味。
“我自只求‘主佛’爽,哪管母親愧與羞?”,這正是李洪志貪名逐利、招搖撞騙丑態(tài)的集中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