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有鄰曾為“法輪大法”的鐵桿,也曾向本人“弘法”,教我信奉“真、善、忍”,“做好人”、“做好人中的好人”。社區(qū)的宣傳欄圍繞“平安創(chuàng)建、構建和諧社區(qū)”,從加強社區(qū)建設、構建美好家園、促進鄰里和諧等方面進行了宣傳,這是社區(qū)居民的共同心聲,是對美好生活的共同追求。但精心制作的宣傳欄卻被作了如此“處理”,請問該“大法弟子”:你這是做的哪門子“好人”?
李洪志先生對眾弟子的要求甚高。筆者曾翻過《轉法輪》,在其中李洪志曾經(jīng)嚴厲要求弟子們,不要在他的“著作”上隨便勾勾畫畫。據(jù)了解,沒有哪一個“精修”的“大法弟子”敢在李洪志先生的“經(jīng)文”上畫過一筆、留下一點。難道公眾宣傳欄就能如此“處理”?如此涂鴉,歷來為社會所不齒!如此缺少公德的“大法弟子”,在眾目睽睽的宣傳欄涂鴉,給社會公眾留下什么印象呢?又會給其“師父”造成什么影響呢?
進入21世紀,社會向文明又前進了一大步。信手涂鴉、張貼“牛皮癬”、散發(fā)小廣告等缺乏社會公德的行為將被世人所唾棄,必將進入歷史的垃圾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