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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長春輔導總站”的發(fā)展過程

作者:汪小兀 · 2010-07-05 來源:凱風網(wǎng)

  一、總站產(chǎn)生發(fā)展過程

  “法輪功長春輔導總站”的前身是“長春市人體氣功科學研究會法輪功委員會”,成立于1993年9月。1993年6月,李洪志給長春市氣功協(xié)會寫報告,申請加入氣功協(xié)會,李洪志任會長,焦立勛任秘書長,下設(shè)咨詢部、信息資料部和辦公室。9月,經(jīng)長春市民政局批準接納為直屬專業(yè)委員會,同時進行了調(diào)整,增加李彩霞為副秘書長,咨詢部改為功理功法部。1994年5月,經(jīng)李彩霞推薦,李洪志同意,徐寅筌被任命為副秘書長。

  1996年3月27日,經(jīng)吉林省民政廳批準,法輪功被吉林省氣功科學研究會接納入專業(yè)委員會,“吉林省氣功協(xié)會法輪功專業(yè)委員會”成立,主任焦立勛,副主任李彩霞、徐寅筌。刻制了“法輪功長春輔導總站”和“吉林省氣功科學研究會法輪功專業(yè)委員會”兩枚公章。1996年12月9日,中國氣功科學研究會在年檢中,將法輪功予以注銷。

  1997年初,按照“北京法輪大法研究會”王志文的指示,全國沒有注冊的法輪功組織都要成立總站。經(jīng)焦立勛等人商量,繼續(xù)保留“法輪功長春輔導總站”的名字,并向長春市人體氣功科學研究會作了報告,重新調(diào)整了組織機構(gòu),總站站長焦立勛,副站長李彩霞、徐寅筌,顧問王麗芝、谷淑英、王衛(wèi)東。1999年3月,谷淑英、王衛(wèi)東被任命為副站長。建立了聯(lián)系人負責各練功點、練功點設(shè)輔導員、實行分片管理的組織體系。至此,“法輪功長春輔導總站”正式掛牌成立。

  “法輪功長春輔導總站”是負責吉林省法輪功的最高組織機構(gòu),下設(shè)22個聯(lián)絡(luò)員,管轄市區(qū)234個輔導站。同時在德惠、九臺、榆樹、農(nóng)安等縣(市)設(shè)立284個輔導站,長春市輔導站總數(shù)達518個,有輔導員585名。輔導站下設(shè)學法小組,負責組織練功者學法。為了對吉林省法輪功組織實施有效領(lǐng)導,吉林市、四平市、遼源市、白城市、松原市和延邊州設(shè)立了7個“法輪大法輔導分站”,白山市及梅河口、撫松、伊通、大安、公主嶺、乾安等縣(市)設(shè)立了7個“法輪大法輔導站”,遼寧省鐵嶺市輔導站也歸“長春總站”管理?!胺ㄝ喒﹂L春輔導總站”實際上就是“吉林省法輪功輔導總站”。

  “法輪功長春輔導總站”下設(shè)的各市、州分站副站長以上領(lǐng)導人員及各個輔導站直接歸總站領(lǐng)導,分站副站長以上領(lǐng)導人員和輔導站輔導員由總站任免。1997年以前,有關(guān)人事任免,由總站開會研究,口頭宣布任免分站站長,再由分站站長自行確定副站長,報總站備案。1997年以后,任免形成書面材料,加蓋公章,用公文形式印發(fā),具有正式任命文件。

  “法輪功長春輔導總站”與全國其他省(市)的“總站”是平等關(guān)系,但“長春總站”在東北三省影響力很大,曾經(jīng)代表過遼寧、黑龍江兩省的法輪功活動。遼寧省總站負責人陳莎莎、劉廣賓就是由“長春總站”宣布的。1995年2月,“北京法輪大法研究會”王志文通知,佳木斯輔導站歸“長春總站”領(lǐng)導。

  法輪功有嚴密的管理方式,在《長春市氣功科學研究會中國法輪功長春總站》工作簿上,明確規(guī)定了組織體系中各部門的職責。聯(lián)絡(luò)方式主要有三種:一種是由北京總站直接下達命令。據(jù)徐寅筌講,“長春總站”是跟北京總站聯(lián)系,由王治文傳達李洪志的指令?!?·25”到北京中南海靜坐、1998年到遼寧省委反映情況,都是根據(jù)王治文的指令。第二種是通過李洪志的《經(jīng)文》傳遞指令。據(jù)焦立勛講,在北京電視臺遭圍攻后,李寫了一篇新經(jīng)文,主要意思是“邁出這一步就能圓滿。這一步就是在沖擊政府時不怕被捕,不怕被開除黨籍,如果能邁出這一步,那么就達到了圓滿的程度”。這篇經(jīng)文發(fā)了以后,各地學員就按李洪志的指示,誰批評法輪功就同誰干。第三種途徑是通過因特網(wǎng)傳遞信息。據(jù)徐寅筌講,1999年6月研究會一個姓姜的向徐寅筌傳達姚潔指示,以后研究會的指示通過因特網(wǎng)發(fā)布。

  1999年5月1日,按徐寅筌授意,郝安祥、朱大利、樸成軍、孫廣華在長春建立法輪功電腦網(wǎng)站,全名為“法輪大法在長春”。主要設(shè)置《大法著作》、《公告欄》、《世界網(wǎng)址》、《修者心聲》4個欄目?!洞蠓ㄖ鳌返禽d法輪功方面的書籍、介紹、文件材料;《公告欄》對法輪功有關(guān)活動進行公告,《世界網(wǎng)址》介紹國內(nèi)、國際各法輪功網(wǎng)址;《修者心聲》介紹法輪功修煉者的練功體會。1999年6月15日,由長春科技城晨明電腦公司技工張海濤負責建立《來信選登》欄目,刊登國際、國內(nèi)法輪功組織或成員的言論。從5月1日建立網(wǎng)站到7月22日網(wǎng)站被取締,張海濤、孫廣華等人傳遞了大量的電子郵件(含文件、資料)共計509件,張海濤在網(wǎng)上發(fā)布的文章14篇以及張海濤等在網(wǎng)上互相聯(lián)系的文件64篇。7月23日凌晨,張海濤在網(wǎng)上登載“呼吁書”,呼吁法輪功學員“到中央去到北京去,還法輪功大法清白。一萬弟子被抓,就請再抓十萬大法弟子!十萬弟子被抓,就請再抓百萬弟子!‘煽動’行動起來,為維護大法不惜奉獻一切”。

  在長春總站內(nèi)部則通過開會、打電話、傳紙條、捎口信等方式傳遞指令,長春總站各級組織都有聯(lián)絡(luò)表,登載總站、輔導站骨干姓名、單位、電話、傳呼,有急事隨找隨到。據(jù)焦立勛講,北京總站下達的通知和命令差不多都要打電話給徐寅筌,再由于欣向各輔導站傳達,各站點輔導員在早晨練功時傳達給學員。

  二、辦班傳功編書情況

  自1992年5月份開始,李洪志同趙杰民、劉鳳才、李晶超、宋炳臣等人在長春市開始辦班傳功,至1994年6月,一共辦了7期培訓班。1992年5月15日至25日,經(jīng)長春市五中老師陳殿武、張云瑞聯(lián)系,李洪志在長春市第五中學階梯教室開辦第一期法輪功培訓班,由李晶超負責聯(lián)系和賣票,參加70多人,每人收費30元。1992年5月31日至6月9日,李洪志在長春市第五中學舉辦第二期法輪功培訓班,由李晶超、劉玉清賣票,參加200余人,新學員收費35元,老學員20元。1992年8月13日至23日,經(jīng)趙杰民、宋炳臣聯(lián)系,李洪志在長空俱樂部組織了第三期學習班,由高小萍賣票,參加400余人,新學員收費35元,老學員20元。前三期班均由李晶超作動作演示,每個學員發(fā)給一本油印的《中國法輪功》教材。1992年9月8日至17日,經(jīng)趙杰民、宋炳臣聯(lián)系,李洪志在省委禮堂組織了第四期學習班,李洪志登臺講法,北京來的李雪軍作動作演示,高小萍賣票,參加900多人,新學員收費40元,老學員20元,同時發(fā)給學員一本《中國法輪功》,這本書是宋炳臣在吉林省計經(jīng)委電子計算機中心膠印室印刷的。1993年6月26日至7月5日,李洪志在省委禮堂組織了第五期學習班,高小萍賣票,參加1000多人,新學員收費40元,老學員20元。1993年7月6日至13日,由李彩霞聯(lián)系,長春市氣功協(xié)會承辦,李洪志在吉林大學鳴放宮禮堂組織了第六期學習班。王秀玲、李雪軍、葉浩、劉貴榮賣票,參加1300余人,新學員收費50元,老學員25元。1994年4月29日至5月8日,李洪志在吉大鳴放宮組織了第七期學習班,本期班分白、晚班,白班1250人,晚班1600人,由王秀玲、李雪軍賣票,新學員收費50元,老學員25元。每期學習班結(jié)束后,李洪志都給學員發(fā)“中國法輪功結(jié)業(yè)證”。

  李洪志在傳播法輪功過程中,稱自己“創(chuàng)立法輪功不以贏利為目的”,但其在長春辦班7期,門票收入20余萬元。

  李洪志在辦班的同時,還編印了大量法輪功書籍、畫冊、圖片、條幅、徽章、音像制品、宣傳材料等。書籍主要有廣電出版社出版的《轉(zhuǎn)法輪》、《法輪佛法修煉故事》、中國世界語出版社出版的《洪吟》、法輪佛法出版社出版的《轉(zhuǎn)法輪法解》、《法輪佛法大圓滿法》、《中國法輪功》、長春出版社出版的《法輪大法義解》和法輪佛法出版社、中國物資出版社的《法輪大法義解》和法輪佛法出版社、中國物資出版社、花城出版社、青海出版社出版的《法輪佛法》(在美國講法)等。錄音帶主要有《法輪大法音樂》(吉林省教育出版社音像制品出版社)《大圓滿法·動功》、《李洪志老師在大連講法》、《法輪樁法》、《神通加持法》、《法輪功》(西海民族音像出版社)、《練功帶》等。錄像帶主要有《李洪志老師在廣州講法》、《李洪志老師在各地講法》、《中國法輪功錄像帶》(西海民放音像出版社)以及《練功帶》、《音樂帶》等。這些書籍和音像制品,主要經(jīng)過長春市第七印刷廠、長春市新華書店儲運發(fā)送庫、長春新紀元書刊音像店印刷、復制、銷售的。據(jù)徐寅筌說,法輪功書籍、音像制品出版、銷售分為兩個階段。1994年至1997年為第一階段,由法輪研究會統(tǒng)一下發(fā),由研究會資料組負責人劉桂榮、米鳳仙具體操辦。主要有《轉(zhuǎn)法輪》、《法輪大法義解》、《轉(zhuǎn)法輪(卷二)》、《法輪大法修煉故事》以及《大圓滿法》錄像帶、《李洪志在濟南講法》錄音錄像和李洪志的圖像、法輪圖、論語、李洪志小照片、法輪章。1997年5月為第二階段。按李洪志要求,徐寅筌與個體業(yè)主匡麗娟在長春市東一條街合開“新紀元書刊音像店”,經(jīng)營李洪志講話錄音、錄像帶及各種法輪功書籍,具體事宜由省新華書店職工韓小紅負責,以批發(fā)價格進貨,再以零售價格賣給法輪功練習者。

  1994年至1996年,徐寅筌先后10次與武漢深深集團訂購《轉(zhuǎn)法輪》、《法輪大法修煉故事》、《法輪大法譯解》、《轉(zhuǎn)法輪(卷二)》等書籍,多達十幾萬套向全省各分站、輔導站銷售。1997年10月,徐寅筌為擴大經(jīng)營范圍,與匡麗娟在長春東一條市場開辦了“新紀元書刊音像”商店,1998年,徐寅筌從武漢深深集團公司、長春出版社等購進《轉(zhuǎn)法輪》、《法輪大法義解》、《李洪志歐洲講法》、《李洪志在美國首屆法會上講法》共計35萬冊,以批發(fā)形式賣給輔導站和練功點或直接賣給學員,獲利近40萬元。

  1997年初,徐寅筌找到陳清,讓其租用長春市二道濱河新村沿河小學的印刷廠,開始印刷《經(jīng)文》、《李洪志在悉尼講法》、《長春法輪大法學員身心健康百例》、《佛家人物參考資料》、法輪大法宣傳圖片,合計印制了77800冊,由徐寅筌以“法輪功長春總站”名義賣給法輪功輔導站,獲利10余萬元。

  1998年底,北京焦富生找到徐寅筌要求其幫助聯(lián)系出版法輪功書籍的書稿,由焦富生聯(lián)系在廣西名族出版社于今年4月出版發(fā)行了《洪吟》、《李洪志在長春講法》,第一批各印500本。

  1996年4月,山東省青年科技文化服務中心主任許金良與吉林教育音像出版社社長車向新聯(lián)系出版《李洪志濟南講法》錄音、錄像帶,共制作《李洪志濟南講法》錄像帶1805套,錄音帶7742套,委托中國唱片公司北京唱片廠等廠家制作練功音樂錄音帶115000套,銷售141萬元。

  1997年末,黑龍江音像出版社與徐寅筌取得聯(lián)系。徐寅筌提供給黑龍江音像出版社李洪志在大連、廣州講法錄音、錄像帶母帶10盒,法輪功教功帶母帶1盒。黑龍江音像出版社復制了李洪志講法錄音帶19920盤,《大圓滿法》錄像帶1500盤,委托北京中唱公司加工復制李洪志講法錄像帶1500盤,委托山東佛山金聲、金珠電子有限公司加工李洪志大連、廣州講法VCD光盤4000套。上述音像制品除了在該社所屬單位東方音像營業(yè)部銷售外,大部分銷售給徐寅筌的長春新紀元書刊音像店。1998年末,徐寅筌把第一批黑龍江出版社出版的音像制品版權(quán)費20萬元現(xiàn)金送到北京于長新處,第二天于長新當著徐寅筌的面把20萬元交給了李洪志。

  1998年5月,徐寅筌、韓曉紅與長春出版社編輯張國亮、鄧進達在長春市第十一印刷廠和白山市裕利印刷廠先后兩次非法印刷銷售了《法輪大法義解》、《法輪佛法大圓滿》共計217000冊,經(jīng)營金額223萬元。

  1999年3月份,徐寅筌委托韓曉紅先后在吉林省梨樹縣印刷廠、遼寧省開原印刷廠、四平市政府印刷廠、長春市紅旗街朝陽印刷廠印刷《洪吟》、《法輪佛法》、《在長春輔導員法會上講法》、《李洪志在新加坡講法》、《精進要旨》等書共計近20萬冊,通過新紀元書店轉(zhuǎn)銷全國13個省、市,同時銷給省內(nèi)各輔導站,獲利40余萬元。

  1994年4月25日,延邊大學醫(yī)學院金善玉與北京法輪功信息部金正浩聯(lián)系,準備將《中國法輪功》一書譯成朝文版出版,金正浩表示同意,金善玉進行翻譯工作。大約用了一年的時間全部譯完。1996年4月17日開始印刷,以每冊15元的價格印刷5000冊,在延邊州售出3000冊,其他2000冊售給黑龍江及其他省的朝鮮族法輪功練習者。

  三、舉辦法會進行“弘法”

  “法輪功長春輔導總站”成立后,舉辦了多次大型“弘法”活動。

  1994年,由焦立勛和徐寅筌組織,在吉林大學禮堂召開了“長春市法輪功學員心得體會交流會”,1000余人參加了會議,焦立勛、徐寅筌分別在會上講話,鼓勵學員要跟隨“大法”練功“實修”,提高心性。

  1995年5月10日,在長春市火炬大廈五樓展廳,由徐寅筌組織,為紀念李洪志傳功講法三周年舉辦了“第一屆中國法輪功長春學員畫展。歷時9天,有5000多人參加了展覽。展品全部由學員制作,歌頌李洪志及“法輪大法”。

  1996年春節(jié)期間,組織全省3000多名法輪功輔導員進行培訓。通過分散學習,集中討論,提高對“弘法”的認識,結(jié)束的前一天在吉林省體工隊運動場進行了總結(jié),徐寅筌、王衛(wèi)東分別做了總結(jié)報告。

  1996年5月,由焦立勛提議,徐寅筌具體組織,在長春市文化廣場舉辦了紀念李洪志傳功講法四周年集體練功活動,參加人數(shù)近5000多人,歷時1小時。

  1997年1月,“法輪大法研究會”擬在北京召開法輪功國際法會。該會在北京受阻未開成,到京的臺灣、美國、加拿大等國家和地區(qū)近80余人,來長春市進行法輪功交流活動,由徐寅筌接待,住長春市國際大廈。并由徐寅筌組織在文化廣場舉行包括來長80余人在內(nèi)近6000人的“弘法”“練功”活動。

  1997年5月9日至17日,在長春市南嶺體育場租4個展廳,舉辦紀念李洪志傳功講法五周年書畫展。此次活動由徐寅筌提議,焦立勛以市氣功協(xié)會不允許為由,沒有同意。后由徐寅筌以個人書畫展的名義舉辦,參觀人員近萬人次,畫展的費用由法輪功學員捐助。

  1997年5月5日,由焦立勛和徐寅筌分別通知長春市各練功點,在文化廣場舉辦近萬人的晨練“弘法”活動,時間為1小時。

  1999年1月19日,南嶺片法輪功負責人郭友林經(jīng)徐寅筌同意,以紀念九冬會閉幕為由,召集近4000人在南嶺體育場舉行“弘法”活動,時間為1小時。

  四、組織圍攻聚眾“護法”

  1998年4月,法輪功大連站站長高秋菊從北京到長春總站副站長谷淑英家,聽說北京要查處法輪功。從此以后,李洪志和法輪功長春總站負責人多次籌劃“護法”活動。

  1998年6月6日,焦立勛主持召開分站長會議,要求各站點,一是出現(xiàn)問題,必須及時做出反應,包括書信、電話、信訪或家訪。二是要多渠道反映情況,到報紙、電臺等新聞媒體或宣傳部門、氣功部門、直至到政府有關(guān)領(lǐng)導家中反映情況。三是要力爭一個“快”字,爭取在一兩天內(nèi)行動起來,打破他們的計劃,把事件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或?qū)嵤茧A段。四是要形成一定規(guī)模,量要大些,人多了,信多了,能說明問題,能引起重視。

  1998年7月26日,李洪志在長春市香格里拉大酒店二樓宴會廳召集市內(nèi)各輔導站輔導員,外市縣、州以及遼寧、哈爾濱、安圖、鐵嶺總站及各點負責人開會,在歷時6個小時的講話中,李明確提出要“護法”,如果大法受到干擾,要勇敢地同干擾大法的人做斗爭。這次會后,根據(jù)李洪志演講的內(nèi)容,出版了一本《給長春輔導員解法》的書。次日,焦立勛又把長春總站及各點負責人召集到吉林省社科院二樓會議室開會,告訴大家回去后不必將會議內(nèi)容傳達,他們馬上要把會議的錄像帶和書籍發(fā)下去,要求增強“護法”意識,如果有人批評“法輪大法”,就盡快、盡多去一些學員“護法”,到當?shù)卣托侣剢挝蝗?。各站輔導員要和當?shù)卣?、公安、新聞單位保持一個良好關(guān)系,使其不干涉法輪功的活動,并要求在這些重要部門有親屬、朋友的學員掌握好關(guān)系,讓他們替法輪功說話。為落實這次會議精神,專門在長春市總工會會議室召開了一次聯(lián)誼會,同時布置各輔導員密切注視各練功點新來的練習者,了解其身份,嚴格保密。此后由徐寅筌發(fā)起,李彩霞、谷淑英、王衛(wèi)東撰稿,給省人大、全國人大、李鵬、李嵐清寫信,要求給法輪功合法地位。徐寅筌找長春市52名知名人士簽名。由于省人大一位領(lǐng)導干預,這封信沒能發(fā)表,后將此信轉(zhuǎn)送到“北京法輪大法研究會”,法輪大法研究會將此信送給有關(guān)部門。

  1、圍攻吉林電視臺

  1998年12月4日下午2時許,“法輪功長春輔導總站”站長焦立勛和副站長谷淑英、王衛(wèi)東、李彩霞、徐寅筌等5人在王衛(wèi)東家開會,會上徐寅筌提出,北京有線一臺播出電視連續(xù)劇《抉擇》,其中有一些鏡頭是污蔑法輪功的。在該劇的播出過程中,北京的一些法輪功學員到北京有線一臺“反映”情況,北京有線一臺將有關(guān)鏡頭進行處理剪輯之后繼續(xù)播出。北京“法輪大法研究會”的王志文就此事給徐寅筌打電話“指示”,近期各地方電視臺也將播放該劇,要求注意該劇的播出日期及向有關(guān)電視臺“反映”情況,刪除有關(guān)鏡頭。經(jīng)查找電視報證實,當天晚上19時36分吉林電視臺計劃播出該劇的第五集。為此谷淑英用電話與省廣播電視廳有關(guān)領(lǐng)導進行協(xié)商,未果。在此情況下,王衛(wèi)東用電話向北京法輪大法研究會李昌“請示”,李昌指示各地的事情自行解決。接到“指示”后徐寅筌提出應立即組織學員到吉林電視臺“反映”情況。

  當日晚6時10分,徐寅筌和黨憲洪、單立新、于宗仁、丁淑芳、于昕、于飛、王暉等人作為法輪功學員代表進入省電視臺大廳向有關(guān)領(lǐng)導“反映”情況,要求刪除《抉擇》一劇中的有關(guān)鏡頭。在交涉過程中,省電視臺門口陸續(xù)聚集400余名法輪功學員,由徐浩然、林金泉、郭友林組織向省電視臺繼續(xù)施加壓力。晚上7點20分,省電視臺有關(guān)領(lǐng)導做出決定:當天晚上《抉擇》停播,待剪輯后再予播出,徐寅筌等人及400多名法輪功學員才陸續(xù)散去。

  2、幫助沈陽哈爾濱發(fā)展法輪功

  1996年6月份,李洪志回到長春,通知李彩霞到徐寅筌家開會,在東朝陽路附近李洪志的轎車上,李洪志同徐寅筌、李彩霞談到沈陽市法輪功組織發(fā)展較慢,并寫一封信,讓徐寅筌與李彩霞去沈陽,幫助沈陽市解決問題。按照李洪志的部署,8月份徐寅筌與李彩霞趕到沈陽市,將李洪志的信交給沈陽市法輪功總站站長的閏洪偉手中,然后徐寅筌、李彩霞、閏宏偉等人組織沈陽總站下邊的100多名輔導員開會,由李彩霞傳達了李洪志信件的內(nèi)容。主要是長春法輪功發(fā)展較早,要幫助沈陽解決存在的問題,一同發(fā)展。會上徐寅筌向沈陽總站的輔導員介紹了長春法輪功的發(fā)展情況,給他們鼓勁,動員他們負起責任,好好工作,把法輪功練好。第二天徐、李兩人返回長春。1997年7、8月份沈陽總站站長閏洪偉邀請徐寅筌到沈陽交流學法經(jīng)驗,徐寅筌同長春市兒童公園練功點負責人謝志昌到沈陽介紹了如何組織學法以及學法的心得體會。

  1995年春節(jié)期間,哈爾濱總站組織50余人到長春取經(jīng),學習如何學法、傳法練功的經(jīng)驗,探討解決學法、練功過程中遇到的問題。1996年春節(jié),經(jīng)“北京法輪大法研究會”王志文批準,長春總站派徐寅筌、李彩霞、黨憲洪、林金泉等人到哈爾濱參加輔導員培訓班,幫助哈爾濱總站培養(yǎng)輔導員。

  3、圍攻遼寧省委

  1998年12月30日,“北京法輪大法研究會”的王志文給徐寅筌打電話,講了近期遼寧省氣功學會將法輪功定為非法組織以及朝陽市公安局抓法輪功鬧事者,讓徐寅筌到遼寧省沈陽市幫助組織法輪功練習者到遼寧省委反映情況。

  當日,徐寅筌與黨憲洪、單立新、康靜海、王輝等5人趕到沈陽。與沈陽市法輪功總站站長閏宏偉、劉延彬、金憲忠及另外兩人在一個學員家中研究組織圍攻遼寧省委。徐寅筌交待了王志文的意圖后,幫助起草了《致省委聞書記的一封信》。內(nèi)容是:①要求遼寧省委發(fā)文,承認法輪功組織為合法組織,遼寧省氣功學會的作法是違背政府的精神的。②遼寧省朝陽市抓捕法輪功的學員是非法的。③應給法輪功修煉者一個合法的修煉環(huán)境。12月31日上午徐寅筌等人趕到信訪辦附近,就找到劉延彬并對他說:“這不行,影響太小,你們組織人員到省委門前去?!彪S即到省委鬧事的多達7000余人,后來發(fā)展到一萬多人。徐寅筌在遼寧省委附近呆了3小時后返回長春。

  4、參與北京“4·25”活動。

  據(jù)徐寅筌講,1999年4月初,徐寅筌受北京個體音像公司業(yè)主焦富生之托,輾轉(zhuǎn)經(jīng)北京,前往廣西南寧聯(lián)系印制李洪志《洪吟》、《在長春講法》等書籍。4月25日聽焦富生說:北京法輪功研究會出事了。徐寅筌立即打電話給長春市的徐浩然詢問情況。徐浩然說:天津市抓了當?shù)氐姆ㄝ喒W員,現(xiàn)在全國的法輪功學員都可以進京反映情況。徐寅筌與徐浩然約定4月26日到北京集合。4月26日上午,徐寅筌與徐浩然等人分別由廣州和長春乘飛機聚集北京,下榻在南昌飯店。當日,徐寅筌找到“北京法輪大法研究會”會員于長新了解情況,知道法輪功學員按北京研究會的通知進京上訪鬧事,現(xiàn)在已平息的事件始末,遂讓徐浩然先帶長春法輪功總站的其它人員返回長春,徐寅筌在京觀察了一、二天動靜,于4月28日返回長春市。

  據(jù)焦立勛講,北京“4·25”事件發(fā)生當時,長春市法輪功總站接到北京法輪功研究會姚潔打給徐浩然的電話,焦立勛與李彩霞、谷淑英、徐浩然等主要成員立即乘車到人民廣場練功點輔導員張子臣家開會研究此事,會上焦立勛經(jīng)請求王志文決定長春法輪功組織不要動,一切行動聽北京總部的、學員自己愿意去的隨便。4月25日下午,黨憲洪、徐浩然召集郭友林、單立新、于昕等十余人開會,商量去北京聲援,通知各輔導站,晚上去北京。當天,長春去了兩輛轎車、三輛中客、八輛大客,到四平市時臨時返回。

  5、圍攻吉林省委

  1999年7月21日,吉林省委門前非法聚集了1800余名法輪功練習者。7月22日早晨又有近6000余名法輪功練習者聚集在省委附近的主要街路兩旁,當天下午又有2000余名法輪功練習者聚集在離省委不遠的長春百貨大樓與長春國貿(mào)大廈之間。7月20日,由于受北京“4·25”所謂“保護法輪大法”事件的影響,特別是李洪志的所謂“維護大法”的經(jīng)文紙條傳遞,引發(fā)吉林省的法輪功學員制造了“7·21”、“7·22”聚集到省委、省政府鬧事“要人”事件。從參與“7·21”、“7·22”事件中法輪功學員之間的信息來源及傳遞方式看,信息來源傳遞方式大致五種:一是紙條傳遞信息,稱某某人被公安機關(guān)抓走,到省委“要人”;二是傳遞李洪志經(jīng)文,讓法輪功學員行動起來,維護大法;三是從因特網(wǎng)得到消息“法輪功學員趕快走出來護法”,“全國各功友都到當?shù)卣从城闆r”;四是采用匿名電話通知,互相傳遞消息,串聯(lián)到省委上訪;五是各練功點之間互相溝通情況,很多上訪的法輪功學員說是在練功點聽說的。

 

【責任編輯:辛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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