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chinesehdxxxxvr,法国白嫩大屁股xxxx,高潮+国产,被黑人猛躁10次高潮视频,97久久精品午夜一区二区

首頁  >  凱風專區(qū)  >  熱文
陳昌文教授:法輪功群體有明顯的認知障礙

作者:周見福 · 2010-07-12 來源:凱風網

  陳昌文,男,1955年生,博士,教授,宗教社會學專業(yè)博士生導師,現(xiàn)任四川大學社會學系主任,四川大學心理學研究所所長,教育部社會學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四川省社會學學會會長。主要從事宗教社會學、社會心理學研究。陳昌文教授高度關注法輪功習練者的心理問題,并進行了深入研究。近日,筆者走訪了陳昌文教授。

 

四川大學教授陳昌文


  在交流中,陳昌文教授指出:研究中發(fā)現(xiàn),一些心理原因阻礙法輪功人員難以順利接受心理矯治,主要有以下幾點:

  非正常手段謀取社會尊嚴是很多法輪功人員習練法輪功的重要心理。

  從古到今,無論是西方還是東方,在各種因素的制約下,社會對尊嚴的分配從來都是不均等的。我們經常所說的“人人平等”,更多的是指法律地位的平等,而“尊嚴”和法律地位的平等有著明顯不同。就尊嚴而言,是每個人心理上都渴望得到的,一個人獲得的越多,他自然會更加受到社會的尊重和關注,反之亦然。在獲取尊嚴方面,每個人也都有自己的手段方式,一般而言,大多數(shù)人會采取正常手段(努力工作等)獲取尊嚴的,但也有少部分人選擇采取非正常手段謀取社會尊嚴。

  陳昌文教授研究發(fā)現(xiàn),在法輪功發(fā)展之初,很多習練者確實是為了練功治病、不吃藥而參與其中的(這部分人絕大多數(shù)現(xiàn)在已經認清法輪功真實面目脫離出來)。但剩下的這些癡迷人員,他們中很多人參與的心理,就不僅僅是為了練功治病了。他們大多是社會轉型時期,沒有適應社會經濟發(fā)展,在各方面發(fā)展相對滯后的群體,滯后導致他們陷于貧窮困難之中,成為社會競爭的弱勢群體,社會尊嚴分配嚴重缺失。

  而獲取尊嚴是人心理上永遠不會缺失的需求,他們?yōu)榱梭w現(xiàn)自我,克服自卑心理,分配到社會尊嚴,就采取了非正常獲取手段。習練、參與法輪功后,在群體內他們獲得互相認同(尊嚴),而且成為組織中的一員,更一定程度強化了他們的自我尊嚴。在社會對法輪功做出是邪教的判定后,他們不但不收手,而是采取了一種更加非正常手段謀取社會尊嚴,具體講就是,“你越是說它不好,我越是要堅持它好,所以你就會越加的關注我,而我也在關注中得到了更多的尊嚴”。

  陳教授強調,這種獲取尊嚴的心理當然是扭曲的,但對于癡迷人員的這種扭曲心理,我們必須給予正確的看待。這與我們在生活中經常看到有些人的“裝怪”一樣,他們都迫切希望得到社會的關注,獲取尊嚴。你要矯正他這種扭曲心理,就相當于從他的認識里面,剝奪他認為已經獲取到了的尊嚴,重新把他走回當初的尊嚴缺失狀態(tài)。你認為矯正的是他的心理,他卻認為你是拿掉他已經獲取的尊嚴,難度肯定會很大,需要我們采取合理的方式方法,給予積極引導矯正。

  在成敗歸因方面,法輪功癡迷人員更多具有客觀歸因的心理。

  工作生活中,人人都會體驗到成功與失敗,同時,人們也會主動去尋找成功與失敗的原因。美國心理學家海德最早提出歸因理論,他指出人們會把行為歸結為內部原因和外部原因。內部原因是存在于行為者本身的因素,如努力、能力、興趣、態(tài)度、性格等等;外部原因是指行為者周圍環(huán)境中的因素,如任務的難度、外部的獎賞與懲罰、運氣等等。美國心理學家羅特在歸因方面進一步把人劃分為“內控型”和“外控型”。內控型的人認為自己可以控制周圍的環(huán)境,不論成功還是失敗,都是由于自己的能力和努力等內部因素造成的;外控型的人感到自己無法控制周圍的環(huán)境,不論成敗都歸因于他人的壓力以及運氣等外部因素?,F(xiàn)在,我們經常把內控型歸因稱為主觀歸因,外控型的稱為客觀歸因。

  陳教授講,通過他與法輪功人員的接觸,一個明顯的特點就是,大多數(shù)癡迷人員在分析總結自己人生的成敗時,采取的都是客觀歸因,即認為自己以前人生的失敗或不稱心如意,都是社會造成的,是運氣不好,是自己太誠實等等。很少從主觀上,從自身找原因。

  陳教授分析,這種情況下實施心理矯治是非常棘手的,因為你的工作對象覺得自己主觀上沒有過錯,過錯都是客觀的社會,或者其他人,你應該矯正的是錯了的他們,而不是沒錯的自己。如果不能很好把握這點,是很難找到矯正的切入點的,做工作也很難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社會認同中不斷固執(zhí)地進行以“我們”為中心的自我美化,認為“我們”是有信仰的、拯救社會的,這是法輪功群體極大的認知障礙。

  社會心理學關于社會類化理論的研究認為,個體出于維護自身尊嚴的需要而進行社會比較,社會比較之前,個體首先會通過將自己和他人歸類進不同的社會類別來“定義自我”。進入社會類別的個體將“去個性化”,把自己看作是類別中的一員,對自己所屬的群體產生社會認同。個體在社會認同中會遵守“正面自我認同”原則,賦予自己所屬群體正面的評價,同時將負面的特征強加于其他群體。社會認同將導致群體成員產生內群體和外群體的感知,對同群體成員產生好感,而將非我群體的成員看作是有缺陷的,對外群體成員因而持有偏見,認為他們不值得信任,甚至給予排斥等等。

  陳昌文教授指出,法輪功人員在習練、參與法輪功后,在李洪志及其法輪功組織的組織訓練下,就不斷進行了“去個性化”的過程,從單個的“我”變成了“我們大法弟子”,并不斷地強化“正面自我認同”原則,把自己的群體——修煉法輪功群體作為“真善美”的化身,作為拯救人類社會的化身,在李洪志的吹噓誘惑之下,他們更加無視客觀事實,進行自我美化,對群體外的所有人進行排斥,認為自己是“神”,而你們都是人。必須要指出的是,一般個體將自己和他人歸類進不同的社會類別來“定義自我”,“去個性化”,對同群體成員產生好感,對外群體成員因而持有偏見等,絕大多數(shù)只是自我歸類,同氣相悅而已,他們不會產生要改變別人的想法。法輪功人員就不同了,他們作為“神”,是要“拯救”“人”的,社會危害自然就出來了。

  客觀講這是他們極大的認知障礙,但就是這個障礙,擋住了我們的矯正之路。你想,如果按照他們的思路走,“人”怎么能去矯正“神”呢?那么在具體的矯正過程中,還復這些人的個性化,使他們從“神”的群體里“個性化”出來,就顯得尤為重要了,矯正者必須進行很好的把握。

 

【責任編輯:辛木】

分享到: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