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從“法輪功”邪教的社會組織分析其迷惑人心的原因
社會學理論告訴我們,人要成為一個社會人,必須經過社會化的過程。個體社會化貫穿于人的一生,一個人從嬰幼兒期一直到老年期,無時無刻不在接受社會影響,不斷進行社會化。從社會學的角度看,社會化是使社會和文化得以繼續(xù)的手段,社會化引導社會成員去做那些能使社會正常運轉而必須做的事情。比如政治社會化是教育人們忠于自己的社會制度;民族社會化是教育人們能夠尊重自己民族的習慣、風俗與傳統(tǒng),增強人們的民族自豪感;法律和道德社會化是要求人們學會用法律制度和道德標準來調節(jié)自己的行為;等等。
李洪志編織的所謂“法輪大法”,把癡迷者封閉在“法輪功”的精神桎梏之中,使“法輪功”信徒喪失正常的思維判斷和辨別是非善惡的能力;難以與別人交流和建立和諧的關系,社會適應能力減弱;產生孤僻和壓抑的性格,導致各種社會偏離行為,甚至做出反社會的舉動,嚴重擾亂社會正常秩序。據統(tǒng)計,因為修煉“法輪功”而有病拒絕治療、殘害他人或自殘致死的已超過2500多人,數以千計的家庭毀于一旦,不少“法輪功”癡迷者發(fā)生精神障礙;“法輪功”邪教組織發(fā)生多起圍攻新聞單位、黨政機關的事件,嚴重危害國家政治穩(wěn)定。“法輪功”還勾結投靠國外敵對政治勢力,充當其干涉我國內政的“別動隊”,嚴重損害國家利益。
由此可以看出,“法輪功”邪教對社會具有極大的負面作用和影響,它教唆其信徒影響到社會不能正常運轉。事實充分表明,“法輪功”的組織性質對其成員的欺騙和唆使是反社會化的。
我們知道,在邪教組織中,信徒們頂禮膜拜的是活著的集團首要人物,即所謂的教主。而邪教“教主”往往以偽裝和騙術來自標榜高明、自封神靈,讓信徒們對之頂禮膜拜,絕對服從。李洪志就是玩弄的這種伎倆,他宣稱自己是高于釋迦牟尼、老子、耶穌的世間“救世主”;法輪功組織者所編的《李洪志簡介》中也把他吹捧為“無所不在”、“無所不能”的“超人”。這樣,李洪志就完全以有限的、功利的“人”代替了宗教中作為“至高無上者”的“神”。
許多人就是在李洪志這種“神”的力量誘惑下,成為他們生活的主導、行為活動的指南,自愿為其犧牲自己的一切。他們把李洪志的話視為絕對真理,甚至李洪志的好惡性格也成為他們的行為準則,因此教主的個人目的便成了該團體的組織目的。其組織機構、組織成員均成為教主本人達到某個目標的馴服工具。教主的一句話就可能引發(fā)教徒產生巨大的破壞力。
日本社會學教授橋本滿先生指出,宗教的聚合力是依靠內部的象征來加強的,而邪教則通過在自己外部樹立敵人來加強聚合力。在邪教眼里,普通民眾甚至比警察或軍隊這些現代組織更具有威脅性,普通民眾成為他們首當其沖攻擊的對象。李洪志就攻擊人類“墮落”,“不可救藥”,說“現在這個人類真是十惡俱全”,還說什么地球上是不好的人的集聚地,是宇宙的“垃圾站”。在李洪志的“法輪功”以外的東西都不是好的、“修煉中加上任何人的東西都是極其危險的”蠱惑下,“法輪功”習練者不僅為避免外界“魔”的干擾,封閉自己不與“常人”交往,而且不能以正常思維辨別是非,把人們對他們的教育挽救視為“魔”的控制,是在破壞“大法”,甚至把父母、親友當作魔鬼砍殺。
二、從“法輪功”邪教活動的目標動機因素分析其迷惑人心的原因
社會學理論還告訴我們,人的社會行為都有著明確的目的。人們加入某一社會組織都有其希望通過該組織達到其某一特定目標的動機。如果該組織的組織目標與其一致,組織行為能不斷使其成員的加入動機得以滿足或實現的話,該組織就能不斷發(fā)展壯大。
“法輪功”習練者的絕大多數是為了祛病健身,也有部分人是懷著對氣功超?,F象的好奇,懷著“探究未曾開發(fā)的科學”的目的而加入該團體的??梢钥隙?,他們中的絕大多數人不曾想過要與政府、社會、人類為敵。那么,他們的目的在該組織里是否獲得了滿足了呢?事實上,李洪志既不讓他們遵循中醫(yī)學的原理,重視通過形體活動和意念運用進行整體性的自我調節(jié),以增進自我身心健康,也不允許尋根問底研究功法奧秘,而是要求他們“要用大量的時間來學法”,說是按他的要求“學法”、“弘法”、“護法”就會上“層次”,到了“高層次”后就會理解。他們?yōu)榈氖蔷毠娚?,但事實上所聽到的是李洪志大講神、佛、“末日”、“天國”;“評論”人類社會的“丑惡”;“講解”宇宙、天體、原子、分子的即將“毀滅”等歪理邪說?!胺ㄝ喒Α绷暰氄邆冸m然起早貪黑苦練“法輪”,苦讀“大法”,但是不僅健康和長壽以及特異功能沒有奇跡般地出現,也沒有某人突然發(fā)現或解明了某個科學規(guī)律或原理,相反,一些人卻因聽信了李洪志的話,病了不醫(yī)治,不吃藥,導致死亡;甚至不少人還親手結束了自己的性命。盡管如此,他們卻依然緊跟著李洪志。這種加入動機與組織行為、組織目標的顯著矛盾,不但沒有促使他們退出該組織,反而亦步亦趨越陷越深。其原因何在?
日本宗教社會學教授川端亮子先生對日本20世紀70年代以來大量出現的被稱為“新新宗教”的膜拜團體(即邪教產生的母體)的調查告訴我們:膜拜團體具有置換教徒人教動機的功能。那些因為貧困和疾病,因為家庭不和、工作不順、買賣虧本等現實生活中的苦惱,或為實現某一現實利益而人教者,在接受教主的一次又一次的“布道”和神秘儀式的過程中,他們原來的人教動機不斷被弱化。與此同時,教主所灌輸給他們的該教團的目標卻以同等的速度不斷增強、增大。結果,人教時間越長,信徒們自己原先的人教目的忘卻得越徹底;相反,教主提示給他們的目標則銘記得越深刻。正因為他們自身原有的動機在不知不覺中被置換,才使得他們雖沒有達到自己原先的目的還越發(fā)覺得教義有魅力,越發(fā)增強了信徒的愿望。因為,這時他們已經不是在為自己的目標,而是在為教主提示給他們的那些目標而虔誠“修行”了。
“法輪功”的情況正是如此。當“法輪功”習練者們在苦讀“大法”,聚集鬧事,甚至殘害自己及他人的生命的時候,他們的目的已不是在祛病健身,而是朝著李洪志所指的目標,抓住“師父”“賜予”的“最后的機會”,爭相盡快通過“師父”安排的“過關”、“考試”,爭相企盼李洪志盡早把他們帶上“更高的層次”,讓他們“達到圓滿”,讓李洪志把他們“度到天國去”了。
不言而喻,李洪志灌輸給“法輪功”習練者的所謂目標是與馬克思主義的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格格不入的徹頭徹尾的唯心主義、極端個人主義的東西。他的欺騙手法并不高明,貌似科學的說教粗陋低劣,按理只要稍用頭腦思考一下,便完全可以識破的。因此,不能不承認我們的一些人之所以上當受騙,原因在于理想信念淡漠、模糊,在于喪失了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眾所周知,資產階級否認人類社會發(fā)展的社會主義方向,不可能為青年指明正確的人生目標,所以,資本主義國家邪教叢生。而在我國,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的教育始終是學校教育的重要內容。我們這些生活在社會主義制度下,接受過共產主義理想信念教育過的人,尤其是那些以實現共產主義為己任的共產黨員,為什么也會迷失人生的方向?“法輪功”一時猖獗的事實告訴我們:懂得一定的馬克思主義理論,并不等于就是馬克思主義者;即使是馬克思主義理論工作者,也不等于就是馬克思主義者。事實還告訴我們:在自身專業(yè)知識領域之外,科學家也有盲點;一個人有科學知識,不等于就有科學的頭腦;掌握了科學知識,不等于就掌握了科學的思想和科學的精神;世界觀的改造、人生觀的確立是貫穿于終生的艱苦學習和實踐考驗的過程。
三、從“法輪功”邪教活動的社會環(huán)境因素分析其迷惑人心的原因
社會學理論也告訴我們,當一個社會處于平穩(wěn)發(fā)展,即處于非結構性變化的發(fā)展時期時,社會為個人提供了一個相對穩(wěn)定和統(tǒng)一的社會價值標準和社會規(guī)范體系。人們受這相對統(tǒng)一的社會價值標準的指導和社會規(guī)范的制約支配著自己的社會行為。當社會發(fā)展進入結構性變化的轉型時期時,社會結構的不斷加速分化使舊有的社會規(guī)范體系和價值觀念體系受到沖破而逐漸瓦解,而新的價值觀念、社會規(guī)范體系的建立有待于社會結構的重新整合。社會轉型時期這種社會規(guī)范、價值標準和行為方式的變化帶來人們新舊觀念上的沖突,造成人們價值觀念上的多元性、混亂性和模糊性。社會規(guī)范在某些方面和程度上的模糊、混亂和趨于多元化的現象,在社會學中稱為“社會失范”。這時,如果人們缺乏理性的分析和判斷就容易迷失方向、無所適從。因此,在社會轉型之時上當受騙、行為失范、犯罪現象往往增多。因社會失范導致個人在社會生活中產生的心理緊張和不安常常驅使人們向超自然力靠攏。例如,日本社會近代以來出現過三次膜拜、信仰情緒的高漲均發(fā)生在社會轉型時期。這種現象在日本被稱為“宗教熱”。
目前,我國社會正處于由傳統(tǒng)向現代轉型的時期,在這“新舊交替”之際,出現了社會規(guī)范的“盲區(qū)”,由于社會規(guī)范的缺失,社會整合度也會隨之降低,即個人、集體、社會三者之間的關聯程度、團結程度、和諧程度等降低,容易產生社會隔離。
當前,隨著我國市場經濟迅速發(fā)展,生活節(jié)奏加快,競爭日益強烈,社會對人才的要求在不斷提高?;蛟S一些人因不能適應社會變革的要求或者企業(yè)破產、經濟結構調整而失業(yè)、下崗,這樣,與社會組織產生隔離,失去了生活的樂趣;或許一些人不堪重負,失去了原有的自信,變得自卑,把自己封閉在自我的世界中,與社會產生了心理隔離變得孤獨無助。李洪志雖然不懂得什么是社會隔離、心理封閉,但他卻抓住了社會存在的這種現象,在社會上通過辦班來宣傳他的歪理邪說,使一些人不明真相盲目地加入到這一組織中來。隨著“法輪功”習練者的增多,“法輪功”逐漸形成了組織體系和聯系方式。這些為習練者劃定了一個教團化的交往圈與人際關系網。在這個交際圈中,一些人似乎消除了平日的孤獨自卑和無助,重新回到了希望的“樂土”中。受社會模仿效應的影響,越來越多的具有自卑、孤獨等心理障礙傾向的人加入到這一邪教組織中來,以為可以找回自己想要的樂園。殊不知,實際上“法輪功”這個交往圈切斷了習練者與社會、家庭、親人及同事等的現實聯系,阻礙了習練者融人社會生活及與社會交往的通道,形成了“教團化的交往圈”。
“教團化的交往圈”的形成與發(fā)展加深了“法輪功”對內的融合與向外的排斥力,從而導致了“癡迷個體”向“癡迷群體”的轉化,“癡迷群體”的“內融”與“外斥”雙向互動,再進一步強化“教團化的交往圈”同社會整體的分離化與脫離化。癡迷者整個對抗社會的示威、請愿以及自殺行為等是“教團化的交往圈”演化到一定階段上的表現方式。顯然邪教的封閉理念對其成員產生了巨大壓力,并形成了特殊的亞文化。這種亞文化一方面使剛接受邪教的個體即便對邪教成員的某些行為或邪教的某些行為規(guī)范不習慣、不理解,也不能表示反對,只能是被動適應,久而久之就會成為習慣性適應;另一方面,又使接受邪教有一定時間的個體難以洗手不干,因為強大的壓力會迫使個體服從群體——實際是邪教教主的意志,而叛離者很容易受迫害。“法輪功”習練者一旦癡迷,其對事物的認識就完全陷入了主觀的狀態(tài):一方面,他們也把自己看成先知先覺者,執(zhí)著地追求“圓滿”、“上層次”、升天、成仙、成佛,超凡脫俗;另一方面,又把其他人看成不理解其“至高無上”的思想境界的凡人、常人,把管教干警、親人的規(guī)勸看成“魔”,看成對其成仙的干擾和阻力。有時候他們也不是不動情,但一旦動情,其內心馬上發(fā)出警告——這是師傅對自己的考驗,看自己修煉是否真誠,是否能抵御魔和凡心的干擾……自己一旦動搖,以前修煉的成果就會毀于一旦,付諸東流。他們一次次動搖,卻一次次又堅持,變得越來越不近人情不合常理。所以,他們即使想轉,也要咬牙挺過去。這是一種認識上的誤區(qū),也是一種循環(huán)往復的怪圈。
另外,社會環(huán)境因素中的負面文化因素影響也不容忽視。如鬼神文化對大眾的負面影響。歷史上的邪教都利用鬼神文化作祟,“法輪功”也不例外。李洪志一方面裝神扮佛,一方面宣揚“元神不滅”、“修成佛道神”等迷信邪說惑眾。盡管其裝神手法并不高明,邪說荒誕不經,但信眾自小對鬼神文化耳濡目染,篤信鬼神已在一些人頭腦中形成思維定勢和思維習慣,這也是“法輪功”惑眾的一個重要的思想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