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法輪功所說的業(yè)力輪報和佛教的因果報應有什么區(qū)別,在此我談談自己的膚淺看法。
一、法輪功的“業(yè)力輪報”
在“法輪功”基本教義《轉法輪》一書中,李洪志宣稱:“做了好事就得到白色物質——德;做了壞事就得到黑色物質——業(yè)力。”李洪志將所謂的“業(yè)力”當作人們病痛與不幸的原因:“人為什么有病呢?造成他有病和所有不幸的根本原因是業(yè)力?!薄吧喜∷蓝际怯幸蚓夑P系的,都是業(yè)力輪報,你欠了債就得還?!?
既然如此,怎么樣去掉“業(yè)力”,從而避免生老病死和各種磨難的產(chǎn)生呢?
李洪志提出了“消業(yè)論”,也是整個“業(yè)力輪報”中最迷惑人的地方。如何“消業(yè)”?當然是要潛心修煉法輪功。李洪志將人分為“常人”和“修煉人”,聲稱:“常人看病吃藥,表面上把病毒殺死了。實際上那是積攢業(yè)力,最終毀掉自己”。“修煉人”,也就是“法輪功”習練者,“你的心如果擺正的話,相信練功能練好,把藥停了,不去管,不去治,就有人給你治了”。也就是說,只要你修習法輪功,只有你的心“擺正”,以“法輪大法”為唯一的、至高無上的法,那么你就可以有機會消掉導致苦難的“業(yè)力”。
但是要注意的是,業(yè)力的最終消除,是要靠唯一的“大師”——李洪志本人的。李洪志聲稱自己有眾多“法身”,只要你是誠心修煉,他的法眼會看到,他的法身會幫你驅除病魔、阻擋苦難。因為他是“比釋迦牟尼更高的佛”,“法輪大法”是世界上唯一的“正法”,當今世界只有他一個人在傳,只有他才能救度眾人脫離苦海。這也就是他自己所講的,“重在修,輕在練,功在師父”,他要求信徒一心誦讀“法輪大法”,唯師父之命為上,完全按照他的旨意,聽任他的擺布,甘心情愿供其驅使。“我只看你那顆修煉的心,你下決心修下去,那么另外一面由師父來做?!?
為此,李洪志的“業(yè)力輪報”,徹底否定了信徒個人的主觀意志,強調李洪志本人對“法輪功”練習者的無所不在、無所不能的控制力,剝奪人的理智,剝奪人的正常思維和判斷,使信徒與正常人生活相隔絕,放棄正常的是非善惡標準,變?yōu)槿卫詈橹倦S意驅使的精神奴仆。
二、佛教的“因果報應”
傳統(tǒng)佛教中所說的“業(yè)報輪回”,是一種因果報應,業(yè)報輪回的基本原理是“因果律”。所謂因是原因,是能生;果是結果,是所生。在印度佛教理論中,業(yè)報輪回說與善惡觀念緊密相連,凈染業(yè)力(“凈業(yè)”就是指善業(yè),“染業(yè)” 就是指惡業(yè))決定著人生輪回報果。善業(yè)惡業(yè)在因果律的作用下就形成善業(yè)善果、惡業(yè)惡果的善惡報應。佛教因果論強調“已作不失,未作不得”,意思是因未得果之前,不會自行消失;反之,不作業(yè)因,也不會得相應的結果??梢姡嬲姆鸾滩]有“消業(yè)”一說。而且,印度佛教因果律的作用不限于此世,而是延伸到前世、今世、來世,形成“三世二重因果”的業(yè)報輪回鏈,人們現(xiàn)世的善惡作業(yè)決定了來生的善惡果報,今生的生活狀況取決于前世的善惡修行。
在佛教因果報應論中,道德是決定人生境況和未來命運的根本因素,善業(yè)惡業(yè)是果報的根源,行善則向上獲得美好的來生,做惡則向下墮入痛苦的深淵。這就引導人們遵循“諸惡莫做,眾善奉行”的通戒,正確進行道德選擇,將獲得善報的現(xiàn)實愿望,化為自利利他、樂善好施、環(huán)保護生等道德行為,棄惡從善,修善積德,純潔自己的心性,完善自己的人格,提升自己的道德境界,從而促進個體德行和社會道德水平的共同提高。同時,因果報應理論運用地獄惡道與佛國凈土的強烈對比,使人認清兩種截然相反的人生道路和前途,給人以巨大的威懾和誘導作用,形成對墮入惡道的恐懼和對進入天國的向往,從而在這種神秘而神圣力量的約束和導向下,自制自律,行善去惡。這就使得對佛教善惡果報的信仰成為一些人的心理需要和精神需求。由于中國佛教強調“心為戒體”、“道由心悟”,重視戒的道德內省作用,而不大看重律的外在約束作用,因此,要求人們以“修心”為要,加強內心信仰和道德涵養(yǎng),同時注重“戒心”、“悟心”、“守心”(參見王月清著《中國佛教倫理研究》)。
三、法輪功的“業(yè)力輪報”與佛教的“因果報應”的區(qū)別
不難看出,法輪功的業(yè)力輪報與佛教的因果報應有著根本的差別,佛教因果報應被佛教當作倫理法則加以強調,以實現(xiàn)佛教的勸善功能。佛教因果報應強調的是主體的自覺性與道德自我約束力,這一理論及其所制成的佛教道德,在一定程度內可以起到凈化人心、調整社會倫理關系、提升社會道德水準的特殊作用。
佛教典籍中根本不存在李洪志所說的那種“業(yè)力輪報”,只有李洪志才說生病是有因緣關系的,是“業(yè)力輪報”,是“以前做了不好的事欠下的,他才遭這個罪”,是接受應有的懲罰,是還債的過程,就如李洪志所說:“有一個問題要說清,一般的氣功治病和醫(yī)院治病,就是把造成有病的根本原因的難往后推移了,推到后半生或以后去了,業(yè)力根本沒有動。而要消除業(yè)力,就得修煉法輪大法。”而“法輪大法”只有李洪志一人傳授,因此你得死心塌地跟著李洪志走。
首先,關于“業(yè)力”。佛教的“業(yè)”原是“作業(yè)”或“行為”的意思。業(yè)就是造作,力就是力量、力用。由造作而產(chǎn)生的力量和作用,就叫業(yè)力。這是佛教為解釋宇宙人生一切因果現(xiàn)象而使用的一個中性名詞??梢姡皹I(yè)力”并不像法輪功所說的是“做了壞事之后的黑色物質”,并不是一個貶義詞匯。對“業(yè)力”含義的曲解,是李洪志對佛教經(jīng)義理解的不透徹(由于李洪志的文化程度不高,我們也不排除這種可能性),還是故意彰顯“業(yè)力”的消極面從而使自己的“消業(yè)”更顯功力:不論是何種原因,李洪志對“業(yè)力”的強調都是別有用心的。
其次,關于“消業(yè)論”。如上文所說,佛教并沒有“消業(yè)”的說法。相反,強調的是“已作不失,未作不得”。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如果你做過壞事,肯定不能逃脫懲罰,不管這種懲罰會出現(xiàn)于前世、現(xiàn)世還是來世。佛教信徒的修行,并不在于逃脫一定的懲戒,而在于得到心靈的潔靜,達到涅磐境界——涅磐是一種與世俗世界有著本質差別的境界,涅磐并不在乎于生或死,而在乎于直覺、領悟、修持。
而李洪志所說的“消業(yè)論”,其實是誘騙一般民眾的幌子。少數(shù)民眾因為相信因果報應,害怕自己所做的壞事、錯事最終會產(chǎn)生壞的報應。李洪志利用這種心理,并且故弄玄虛,比如他說“地球就是宇宙中的垃圾站”,“人是因為不符合‘大法’的要求一層層掉到最底層來的,過著低能的生活”,“人的生命在地球上不只是讓你當人,是叫你在地球上早點悟出來返回去”,“返不回去的,就只有繼續(xù)輪回直到大銷毀”。而如何“悟出來返回去”,就是要“消業(yè)”;如何“消業(yè)”,就是要信法輪功。李洪志將“消業(yè)”的“大權”牢牢握在自己手中,而不明真相的群眾一聽說李大師有辦法可以擺脫因果輪回,便趨之若鶩,李洪志因此陰謀得逞。
最后,佛教的“因果報應”與法輪功的“業(yè)力輪回”對社會道德所起的作用截然相反。佛教的“因果輪回”,有其積極的客觀作用和社會意義。它強調道德修煉,強調道德的自我約束力。這些積極因素構成了宗教道德的內核,使之在調節(jié)社會關系,推動社會進步的過程中釋放著能量;也正是這些積極因素,成為宗教在人類社會的歷史長河中得以延續(xù)和發(fā)展的基因。
法輪功卻不同,它的“業(yè)力輪回”和“消業(yè)論”,所導致的是對個別人的迷信、崇拜,無限抬高個別人的地位,將人們引入歧途,甚至做出有病不治、自焚這樣的荒唐之事。李洪志一再強調“業(yè)力”是以前做壞事造成的,但到底什么是好事,什么是壞事,得由他來確定。因為“修煉人”不同于常人,“你作為一個超常人,就得用超常的理來要求你,而不能用常人的理來衡量了”,“你看那件事是好事,可是你做的話,說不定就是壞事;你看那件事是壞事的時候,如果你管了,說不定又是好事”。這種言行破壞了個體的道德追求,扭曲了社會的道德規(guī)范。一切善惡是非皆由這個“師父”說了才算,將對與錯的標準完全換成了李洪志的個人標準,信徒只有乖乖地按照師父的旨意,圍著他的指揮棒轉,才有可能消除業(yè)力,精進上層次。而李洪志正是用“業(yè)力輪報”等歪理邪說,控制信徒,作為其實現(xiàn)罪惡目的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