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功利化亦即信仰實用化,即為滿足個人生活中的某些需求或某些實際利益,決定其是否信仰,信仰什么。信仰功利化就是通過某種信仰形式與神進行的利益酬答互換,本質(zhì)上也是一種利益交換。邪教信仰功利化的色彩十分濃厚,前提就是要神化邪教主。被神化的邪教主在與邪教徒的利益交換中,價值取向不同,行為認知不同,雙方地位不平等,交換結(jié)果不對等。本文欲對邪教信仰功利化略作分析,另辟新的視角審視邪教,觀照邪教,深入揭示邪教的欺騙性,不當處敬請方家批評指正。
一、神化教主是邪教信仰功利化的前提
信仰功利化區(qū)別于一般功利化的關(guān)鍵在于信仰。邪教信仰區(qū)別于宗教信仰的關(guān)鍵在于信仰對象根本不同。邪教信仰對象是邪神而非正神,邪教徒一般都狂熱地膜拜其邪教主。邪教主之所以能夠成為邪教徒的膜拜對象,就在于其善于通過各種欺騙性手段自我包裝和神化,并且想方設(shè)法讓邪教徒相信他就是真神,甚至是惟一真神,從而實現(xiàn)人格化向神格化的轉(zhuǎn)換。一旦這種身份轉(zhuǎn)換完成,便能夠成為信仰功利化之利益交換的其中一方,與對其膜拜的另一利益交換方進行利益交換,用虛擬的利益獲取現(xiàn)實的利益,用來世的許諾謀得現(xiàn)世的好處。
正因此,邪教主無不自我神化。美國邪教“人民圣殿教”的教主吉姆·瓊斯自我吹噓:“我在幾千年前化身為佛,后來我短期化身為巴布,即為建立巴哈伊信仰的人。我曾經(jīng)在世上生為耶穌基督,我最后一次化身為俄國的弗拉基米爾·列寧?!盵1]中國邪教“法輪功”的教主李洪志也自稱“宇宙主佛”,他大言不慚地說:“在國內(nèi)外,真正往高層上傳功,目前只有我一個人在做”?!拔页錾降氖滓康?,就是往高層次上帶人,真正地往高層次上帶人”?!拔乙炔涣四?,誰也度不了你”。[2]并且他也自吹曾經(jīng)轉(zhuǎn)世為佛祖、唐太宗、岳飛、康熙。[3]邪教主自我神化的結(jié)果便是成為邪教徒膜拜的對象。譬如對“法輪功”邪教癡迷者而言,李洪志絕非常人,而是以常人面目出現(xiàn)的“道成肉身”的真神。邪教主通過對邪教徒施以高強度的精神控制,使其言聽計從,不敢越雷池一步,即使讓其死,也死而無憾。邪教信仰功利化由于邪教主的有意欺騙,致交換結(jié)果絕不對等,邪教主成最大贏家,邪教徒成最慘輸家。
二、邪教主與邪教徒價值取向天差地別
邪教主與邪教徒的利益交換中,價值取向天差地別。邪教主主要謀取現(xiàn)世的實際利益,邪教徒主要追求來世的虛擬利益。
許多邪教主通過與邪教徒的利益交換,用來世的虛擬利益換得現(xiàn)世的實際利益,變得極其富有財產(chǎn)。美國“人民圣殿教”邪教主吉姆·瓊斯擁有1500萬個人財產(chǎn)。[4]法國“太陽圣殿教”邪教主德·芒布羅不僅聚集了大量個人財產(chǎn),而且在法國、瑞士等國還購置了豪華別墅。[5]中國“法輪功”邪教主李洪志也獲得了大量財產(chǎn),在境內(nèi)外購置10套房產(chǎn),多輛小轎車,在境外還有大量存款。[6]邪教主往往不滿足于在與邪教徒利益交換中大量獲取錢財,一夜暴富后又想方設(shè)法大施騙術(shù),以滿足其無度淫欲。美國“人民圣殿教”邪教主吉姆·瓊斯可以隨意與女邪教徒發(fā)生性關(guān)系,其他邪教徒那怕是夫妻,性生活也必須獲得他的同意才行。[7]美國“大衛(wèi)教派”邪教主大衛(wèi)·考雷什不僅“合法”擁有19個妻子,凡被他看中的女邪教徒,也都可占為己有。而真正合法的夫妻,卻被禁止同居。[8]中國“被立王”邪教主吳揚明以“蒙召”為名奸污、猥褻女邪教徒達100多人。[9]中國“主神教”邪教主劉家國也曾騙奸27名女邪教徒。[10]
與邪教主謀求現(xiàn)世的實際利益不同,邪教徒在利益交換中更加看中來世的虛擬利益。美國“和平教團運動”邪教主迪瓦因自稱“宇宙的主宰”,該邪教的信徒相信他來自另一個星球,能夠拯救自己,得到來世更多虛擬利益。[11]美國“上帝之子”邪教主伯格自稱“摩西”,該邪教信徒相信跟著他能夠進入穿越“大混亂”與“大災(zāi)難”,進入“新天新地”,獲得拯救。[12]中國“門徒會”邪教徒劉敬海他談到自己加入該邪教的動機時說:指望“世界末日”來臨后,用不完神的百倍償還的錢,過上不勞而獲的生活。[13]中國“法輪功”邪教徒李昌承認,他加入“法輪功”邪教,就是為修成正果,“得道圓滿”。[14]
三、邪教主與邪教徒行為認知根本不同
邪教主明知自己在行騙,這一點許多邪教主也都直言不諱。法國“科學(xué)神教”邪教主哈伯德明確地說:“在今天,你要想成為百萬富翁,就得去創(chuàng)立一種宗教?!彼€說:“賺錢、賺更多的錢,不要問用什么方法和為什么,賺錢就是目的。”[15]中國“主神教”邪教主劉家國在審查中交待說:“與女人發(fā)生關(guān)系是由于我的性需要”,“我搞主神教,就是為了滿足個人的需要”。[16]中國“法輪功”邪教主李洪志為謀取錢財,采取了逃稅、燒賬薄等許多卑劣的手段。[17]
對此,邪教徒卻被蒙在鼓里,在與邪教主進行利益交換中成了犧牲品。美國“人民圣殿教”邪教徒在被要求付出財產(chǎn)、肉體、自由、勞作等諸多犧牲之后,換來的不是拯救,而是毀滅,被迫集體服毒。[18]烏干達“恢復(fù)上帝十誡運動”邪教徒在被邪教主以欺騙性手段榨干財產(chǎn)之后,不僅沒有獲得邪教主許諾的種種好處,反而又被唆使集體自焚。[19]中國“法輪功”邪教徒王進東等人為追求邪教主李洪志許諾的“圓滿”,在天安門廣場舉火自焚,被燒死(劉春玲、劉思影母女)或燒殘(王進東、郝惠君、陳果)。[20]
四、邪教主與邪教徒的交換地位絕不平等
從市場交換的一般規(guī)律而言,交換雙方必須地位平等,能夠自由表達各自的利益訴求。然而在邪教主與邪教徒的利益交換過程中,雙方地位絕不平等,邪教主通過神化自我,在邪教內(nèi)擁有至高無上的地位,從而掌控了整個利益交換過程。邪教徒在與邪教主利益交換過程中處于被動地位,邪教主怎么說,他們只能洗耳恭聽、亦步亦趨。因此邪教主能夠運用欺騙性手段,以虛假的根本不能兌現(xiàn)的“功成圓滿佛道神”、“末日被提”之類諸多許諾,騙得邪教徒的信任,用來世的虛擬利益交換邪教徒手中現(xiàn)世的實際利益,從而滿足其各種貪欲。
邪教主在與邪教徒的利益交換過程中實現(xiàn)了貪財欲望。邪教徒相信邪教主所謂“奉獻”等騙術(shù),于是將財產(chǎn)傾囊交付邪教主,使其能夠一夜暴富。日本“奧姆真理教”邪教主麻原彰晃公然告誡其邪教徒:“奉獻你的錢財,對于你的所作所為是很必要的,除此之外,沒有別的方法來凈化你自己?!盵21]中國“法輪功”邪教主李洪志雖然口頭上將利說成必欲去之而后快的“執(zhí)著”,行動中卻貪得無厭,他不斷強調(diào)“學(xué)法”的重要性,就是要以此推銷其被邪教徒視為“法”的各種資料,從而獲得巨額贏利。[22]
邪教主在與邪教徒的利益交換過程中實現(xiàn)了漁色欲望。印度“奧修靜修會”邪教主拉杰尼希鼓吹“性是最神圣的”,提倡“男女雙修”,大搞淫亂活動。[23]韓國“統(tǒng)一教”邪教主文鮮明就以所謂“換血”為名騙奸女邪教徒。[24]中國“被立王”邪教主吳揚明與中國“主神教”邪教主劉家國都以“轉(zhuǎn)經(jīng)”為名騙奸女教徒。[25]
五、邪教主與邪教徒的交換結(jié)果絕不對等
從邪教主與邪教徒利益交換的結(jié)果看,也絕不對等。邪教主獲得了大量現(xiàn)世的實際利益,而邪教徒只能期待獲得來世的虛擬利益,然而這些虛擬利益其實根本不能兌現(xiàn),只能起短暫的心理安慰作用。
邪教主在與邪教徒進行利益交換過程中得到的是大量的現(xiàn)世的實際利益,其中主要是物質(zhì)利益(譬如臺灣“顯像協(xié)會”邪教主宋七力,數(shù)年間就騙得30億新臺幣。[26]印度“奧修靜修會”邪教主拉杰尼希個人擁有4億美元、4架普通飛機、1架直升機、91輛豪華轎車。[27]中國“法輪功”邪教主李洪志也在短短數(shù)年間,從一個普通職員,成為一個在境內(nèi)外擁有多套房產(chǎn)、多輛轎車、巨額存款的富豪[28])。除了錢財獲利外,邪教主大都漁色成性,大量玩弄女教徒(譬如日本“奧姆真理教”邪教主麻原彰晃所玩弄的女教徒就多達680余人[29])。
因受邪教主的欺騙,邪教徒為追求邪教主許諾的根本無法兌現(xiàn)的各種來世的虛擬利益,在與邪教主的利益交換中損失慘重。這些損失包括許多方面,不僅有財產(chǎn)的損失(譬如被邪教主詐騙錢財),有肉體的損失(譬如女邪教徒被邪教主玩弄)、家庭的損失(譬如被邪教主欺騙后離開家庭,致家庭破裂)、自由的損失(譬如被邪教主欺騙后進入邪教營地喪失人身自由)等,甚至還有生命的損失(譬如美國“人民圣殿教”、烏干達“恢復(fù)上帝十誡運動”、中國“法輪功”等邪教制造的集體服毒、自焚等殺事件)。
總之,通過上述分析,不難看出邪教信仰功利化的本質(zhì)是一種利益交換。只是這種利益交換是在被神化的邪教主有意欺騙、邪教徒上當受騙的基礎(chǔ)上,以邪教主獲得大量現(xiàn)世的實際利益、邪教徒期待邪教主許諾的來世的虛擬利益為結(jié)果,雙方價值取向不同、行為認知不同、交換地位不平等、交換結(jié)果不對等的特殊利益交換。由此也可以從另一個新的視角深入揭示邪教的欺騙性,借以警醒人們,要遠離邪教、拒絕邪教,否則必為其所愚弄、所殘害。
附注:
[1]《人民圣殿教葬身叢林之謎》
[2]《轉(zhuǎn)法輪》
[3]《洪吟》
[4]《人民圣殿教葬身叢林之謎》
[5]《太陽圣殿教揭秘》
[6]《利欲熏心的李洪志》
[7]《人民圣殿教葬身叢林之謎》
[8]《進入世界末日的大衛(wèi)教派》
[9]《邪教活動在中國》
[10]《“主神”的下場》
[11]《和平教團運動的興衰》
[12]《流浪的“上帝之子”》
[13]《土生土長的“門徒會”》
[14]《對所犯罪行及“法輪功”邪教的認識與反思》
[15]《邪教組織產(chǎn)生和蔓延的經(jīng)濟成因分析》
[16]《“主神”的下場》
[17]《利欲熏心的李洪志》
[18]《人民圣殿教葬身叢林之謎》
[19]《恢復(fù)上帝十誡運動》
[20]《愚昧、死亡、新生》
[21]《罪惡的邪教》
[22]《李洪志騙錢有術(shù)》
[23]《邪教真相》(上)
[24]《世紀末逆流》
[25]《邪教真相》(下)
[26]《世紀末逆流》
[27]《世界邪教》
[28]《利欲熏心的李洪志》
[29]《走入地獄》
【責(zé)任編輯:一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