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教“全能神”又名“東方閃電”?!皷|方閃電”之說,源于《圣經(jīng)·馬太福音》第二十四章二十七節(jié):“閃電從東邊發(fā)出,直照到西邊。人子降臨,也要這樣?!毙敖獭叭苌瘛睋?jù)此謬解說:這里的“東方”(東邊)是指中國,神第二次道成肉身是在東方,降臨在中國——大紅龍群居之處,是一個女基督。
這是對《圣經(jīng)》經(jīng)文的惡意歪曲。
首先,《馬太福音》是耶穌十二門徒之一、加伯農(nóng)城稅吏馬太所寫,考證家推斷成書于公元70年之后,是早期基督教階段的作品。全書顯示較濃厚的猶太教色彩,多處引證猶太教《圣經(jīng)》以證明耶穌是猶太人歷來期待的基督,亦即猶太先知門所預言的彌賽亞,故有“猶太福音”之稱?;浇膛c猶太教的最大區(qū)別是,猶太教是猶太民族性宗教,其典型特征是“特殊神崇論”,它以上帝的“選民”自居,排斥其他民族,而基督教則強調(diào)凡信上帝者都為“選民”。有“猶太教福音”之稱,猶太教色彩濃厚的《馬太福音》,不可能把基督復臨實施末日審判寄托在遙遠的并非上帝“選民”的異族他鄉(xiāng)。
其次,《馬太福音》成書的年代,正置中國的東漢時期,基督教產(chǎn)生的羅馬帝國與東漢王朝還沒有直接的交往關系。中國對羅馬的認識始于班超時代。東漢外交家、軍事家班超于公元73—97年經(jīng)營西域時,羅馬帝國也迎來鼎盛時代。班超通過安息國才知道,西邊有個大國名大秦。班超知道大秦之后,對這個絲綢之路極西的帝國寄予厚望,便派副使甘英前往聯(lián)絡。公元97年,甘英沿絲綢之路西行,經(jīng)安息、條支而抵達波斯灣畔,欲波海時,卻因安息政府不愿放棄中西貿(mào)易的壟斷中介地位,指使船人欺騙恐嚇,以致中途折返。甘英雖未到達大秦,但他是漢朝使節(jié)中西行最遠之人,并且,此次他搜集的許多有關大秦的信息。所有這些,《后漢書》作了比較詳細的記載。由此可知,在《馬太福音》成書的公元一世紀,東漢王朝知道大秦(羅馬)的人寥寥無幾,而在羅馬知道中國的人也不會很多。身為下層稅吏的馬太,不大可能有這種地理知識。退一步說,即使馬太知道有中國,也不會把現(xiàn)實最高宗教理想的愿望寄托在十分生疏朦朧認識的國度——中國。
第三,“中國”一名的內(nèi)涵和外國對中國的稱呼經(jīng)歷了長期的歷史演變。在我國古代,“國”字的含義是“城”和“邦”,“中國”就是“中央之城”或“中央之邦”。當然,歷史上的“中國”不等于今天“中國”的疆域范圍。嚴格地說,古代“中國”是一個形容詞,而不是一個專有名詞。中國古代各個王朝,都沒有把“中國”作為正式國名。漢朝的國號是“漢”,唐朝的國號是“唐”,以后建立的王朝國號有宋、遼、金、明等,清政府與外國簽訂的條約上簽署的國名是“大清”,他們的國號都不叫“中國”。直到辛亥革命后,我們把中國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簡稱。
外國對中國的稱呼也經(jīng)歷了相應的歷史演變。秦朝時,西域稱中國為“秦地”,現(xiàn)在伊朗的波斯語,印度的印地語、意大利語、英語中對中國的稱呼,通常都認為是從“秦”的發(fā)音轉(zhuǎn)化而來。漢代國力盛極一時,曾多次派遣使臣出外。漢代以來,中國常以漢來稱呼自己的國家。外國人也稱中國為漢。我在《馬太福音》中沒發(fā)現(xiàn)有關漢朝的記載,不知有漢,何言“東方”、“中國”?
第四,基督教產(chǎn)生在公元一世紀的巴勒斯坦地區(qū),活動中心是耶路撒冷,《圣經(jīng)》所稱“東方”,當是巴勒斯坦以東不遠的地方。例如《圣經(jīng)·創(chuàng)世紀》第二章第八節(jié)說:“耶和華神在東方的伊甸園立了一個園子,把所創(chuàng)造的人安置在那里。”據(jù)學者考證,伊甸是古代巴比倫幼發(fā)拉底河下游沖積平原的名稱,此詞在古希伯來文中衍義為“可樂之地”,后來逐漸衍生出“地上樂園”、“極樂世界”的涵義?!妒ソ?jīng)》中描繪伊甸園中流有四道河,沿河布滿了黃金、珍珠和紅瑪瑙等。這里的“東方”是指幼發(fā)拉底河下游。再如《馬太福音》第二章說:“當希律王的時候,耶穌生在伯利恒,有幾個博士從東方來到耶路撒冷,說:‘那生下來作猶太人之王的在哪里?我們東方看見他的星,特來拜他?!辈┦總儚囊啡隼鋪淼讲阏业搅藡雰阂d,獻上黃金、乳香、沒藥作為禮物,就回東方去了。在那交通工具十分落后的時代,耶穌剛生下來,幾個東方博士便趕到了耶路撒冷和伯利恒,想那“東方”離耶路撒冷和伯利恒也不會很遠。據(jù)說,這些博士是波斯拜火教的祭祀,《圣經(jīng)》沒有說明他們的人數(shù),后人根據(jù)所獻禮物共三件而推斷為三人。教會把1月6日三人來朝的日子定為“三王來朝節(jié)”(祭祀有時會分封為王)。從圣誕節(jié)到1月6日共12天,12天的路程,三博士來自波斯還是更可信一些。由此可知,這里的“東方”是指波斯。
第五,內(nèi)涵有中國的“東方”概念,是15、16世紀形成的。大航海(地理大發(fā)現(xiàn))之前,在中國人的觀念里,印度、帕米爾高原、阿拉伯半島、北非、歐洲都是西方;大航海之后,歐洲各殖民帝國主義國家迅速崛起,成為先進國家,“東”和“西”的定義權(quán)已經(jīng)不屬于中國人,而是屬于西方列強。列強以其所在的位置把通向亞洲的海上路徑——西地中海一帶為基礎,對其以東廣大的地區(qū)稱為東方,并相沿使用至今。這樣一來,中國的一些“西方”變成了歐洲的“東方”。又因這個“東方”過于遼闊,隨后又按照與他們的距離遠近,分別稱之為近東、中東、遠東,這是“歐洲中心論”的一種反映。這就是說,在形成《圣經(jīng)》的年代里(《舊約》大約從公元前6世紀到公元1世紀方完成;《新約》始于公元1世紀中葉,到4世紀末后定型),在歐洲人的觀念里尚不存在含有中國的“大東方”。因此,《圣經(jīng)》中的“東方”與近現(xiàn)代的“東方”其內(nèi)涵是有巨大差異的,《圣經(jīng)》中的“東方”絕無可能是指中國,至于“女基督”云云,更是無稽之談。
宗教是對現(xiàn)實條件的幻想的反映,但并不是毫無根據(jù),只有邪教才敢于無所顧忌,盜名欺世。邪教“全能神”惡意曲解《圣經(jīng)》經(jīng)句以蠱惑人心的伎倆必須戳穿。
主要參考資料:
張國剛、吳莉葦《中西文化關系史》(2006,高等教育出版社)
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基督研究室《基督教文化面面觀》(1991,齊魯書社)
王建輝、易學金主編《中國文化知識精華》(1998,湖北人民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