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4月25日發(fā)生了數(shù)以萬計的法輪功信眾聚集北京中南海靜坐事件;同年7月22日,中國政府宣布“法輪功”為非法組織并予以取締;10月28日又進一步確認“法輪功”為邪教;10月30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還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取締邪教組織、防范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與此同時,政府有關部門對法輪功組織采取了各種果斷而嚴厲的取締措施,各界人士和新聞媒體自7月22日至今對李洪志及其法輪功進行了聲勢浩大的揭露、批判行動。圍繞法輪功問題出現(xiàn)的這一系列事件和舉措成為了1999年中國人民政治、文化生活中的一件具有重大影響和深遠歷史意義的大事,同時也引起了世界各國的普遍關注。
邪教問題古已有之,而在世紀之交的今天,世界邪教事件頻繁發(fā)生,造成的危害觸目驚心。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全世界邪教組織有3300多個,信徒達數(shù)千萬人。有報道說,在美國有700個至5000個狂熱宗派和邪教組織;在西歐和南歐18個國家中,有1300多個危險宗派和邪教組織;英國有600多個此類組織;法國有邪教團體170多個其中的40多個具有危險性;西班牙現(xiàn)有200個“具有破壞性”的邪教組織;有人估計在東南亞就有上百人自稱佛祖轉世;非洲也有數(shù)百個自稱教主者;澳洲和拉美也曾發(fā)生邪教組織集體自殺、撒旦教會殺食兒童等事件。我國改革開放20多年來,部分地區(qū)也陸續(xù)出現(xiàn)過一些邪教組織。據(jù)有關部門調查統(tǒng)計,國內邪教活動較為突出的有10多種,如“呼喊派”、“新約教會”、“三班仆人派”、“觀音法門”、“門徒會”、“靈靈教”、“全范圍教會”、“被立王”、“主神教”、“靈仙真佛宗”、“法輪功”等。過去人們僅將邪教視為宗教異端,而在社會發(fā)展日新月異、文化呈多元化發(fā)展的今天,邪教已不僅僅是宗教異端,而成為了向現(xiàn)代文明和法律挑戰(zhàn)、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的身心健康和社會穩(wěn)定的邪惡勢力。因此邪教問題日益成為各國政府和有識之士必須面對和正視的一種嚴峻的社會現(xiàn)實。
那么什么是邪教?邪教的本質是什么?法輪功是邪教嗎?為什么邪教在文明社會仍然得以滋生、蔓延?人們應從與法輪功的斗爭中汲取哪些經(jīng)驗教訓?我作為一個宗教工作者和法輪功問題的研究者,愿就上述問題略作分析。
一、什么是邪教
在歷史上,邪教相對于正教而言,是與正統(tǒng)的、傳統(tǒng)的宗教,或與統(tǒng)治階級、主流社會認同的意識形態(tài)相抵觸的一套神學說教,并由此形成為一股反政府、反社會的勢力;在現(xiàn)代,邪教相對于被政府承認的傳統(tǒng)宗教和準宗教社團而言,是指那些不被政府承認的具有反主流文化、反社會、反人性傾向,對當時的政治、社會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脅的具有破壞性的“膜拜團體”(cult)。因此古今中外的統(tǒng)治階級對邪教無不采取高壓手段令其改“邪”歸正,或予以取締并嚴厲鎮(zhèn)壓。至于究竟何為邪何為正,社會對“邪”的容忍程度如何,在各個時代、各個民族、各個國家、各種黨派、各種宗教、各種社會來說都不盡相同。世界各國的邪教五花八門,種類甚多,如何給邪教下一個統(tǒng)一的確切的定義并不容易,甚至是不可能的。但嚴酷的現(xiàn)實又使我們今天不得不坐下來研究邪教問題,并盡可能地給邪教下一個比較容易接受的定義。通過對一些邪教的觀察,我發(fā)現(xiàn)邪教具有如下一些要素或特征:
1、歪曲利用傳統(tǒng)宗教的某些概念或民間神話編造邪說 ,宣揚神秘主義。
2、編造比較具體的末日、劫難或災禍之說,蠱惑人心。
3、大搞教主個人崇拜,以神佛或先知自居。
4、對信眾實行精神控制,使他們入門易,出門難。
5、秘密結社,行為詭秘,易走極端,危害社會 。
6、教主心理變態(tài),私欲膨脹,騙錢騙色等。
應當指出的是,一些傳統(tǒng)宗教和教派多多少少都有上述的某些特征,但它們的性質、文化內涵、方式、目的以及對社會的利弊都與邪教有所不同。邪教的上述六大要素,其核心是騙,其手段是以“超自然能力”招徠信眾,以批判社會、拯救人類為口號吸引信眾,以建立封閉的組織來控制信眾,其目的是妄想的最大實現(xiàn)和私欲的最大滿足,這正是邪教的本質所在。因此邪教具有極大的欺騙性、擴張性、排他性、功利性和社會危害性。
二、法輪功是邪教嗎?
從佛教來說,法輪功當然是邪教,我在《佛教“氣功”與法輪功》一書中作了詳細的分析。但從政治、法律的角度以及構成邪教的諸要素來分析,法輪功是否也是邪教呢?我們首先從邪教的六大要素來看:
1、李洪志創(chuàng)編的法輪功并非什么氣功和宗教,而是歪曲、利用宗教和特異功能的某些名詞概念大肆編造邪說 ,宣揚神秘主義。如他吹噓自己有搬運等四大功能;有無數(shù)的法身;法輪功的“法輪”是一種高級生命,他可以給人安在小腹部,順時針轉吸收能量,逆時針轉排除病氣,24小時不停地轉,為學員長功;練法輪功圓滿可以超生法輪世界。等等。
2、李洪志大肆編造世界末日論和地球爆炸說,制造恐慌心理和恐怖氣氛,使練習者狂熱、盲目地追隨他。如他說,“人類社會在史前時期每次不同周期毀滅時,都是人類處于道德極其敗壞的情況下發(fā)生的……”,攻擊人類“墮落”、“不可救藥”,散布“人類大劫難”和“末世即將來臨”的謊言。李洪志還編造說,“人類有81次完全處于毀滅狀態(tài)”,宣稱地球現(xiàn)又要爆炸,唯有他才能推遲地球爆炸的時間,唯有他才能度人上天,唯有“法輪大法”才是拯救全人類的“超常大法”。
3、李洪志大搞教主個人崇拜,吹噓自己“有搬運、定物、思維控制、隱身等功能”,有推遲地球爆炸時間的大神通,是“度人去天國”,“把整個人類超度到光明世界中”的救世主。妄稱“目前,全世界只有我一人在傳正法” ,“我要是度不了你,誰也度不了你”。他自吹比老子、釋迦牟尼、耶穌還高,出言便是“經(jīng)文”,無論其多么荒謬都不許改動。等等?!?br>
4、李洪志對信眾實行精神控制,其實施步驟,一是引誘,二是“洗腦”,三是恐嚇。李洪志以祛病、健身為誘餌,以“真、善、忍”為幌子,鼓吹修煉“法輪功”不僅能祛病、健身、修性,而且惠及親友。接著要求練功者不光練功,還要“學法”,反復背誦,反復抄寫,必須與其它學說一刀兩斷,必須把其它念頭統(tǒng)統(tǒng)了結,達到非“法輪功”不練、非“法輪大法”不信,美其名曰“不二法門”。李洪志鼓吹自己“法身”無數(shù),“法身”無處不在,可以出入多層空間,可以對信徒加以保護并監(jiān)控每個人的思想言行,以使“法輪功”練習者對其產生敬畏和恐懼,從而絕對服從其指導,以求得“圓滿”、“成仙”、“脫魔”或消除“業(yè)力 ”的結果。這種精神控制是對練功者進行嚴密的組織控制和殘酷的人身控制的無形枷鎖,它使練功者消沉、麻木,失去對社會、對家庭的責任感,但對“修煉”、“弘法”卻染上一種病態(tài)的執(zhí)著和瘋狂。的確是入門易,出門難。
5、李洪志靠騙術起家,雖然法輪功日益壯大,但并未得到合法的地位,因而心懷鬼胎,秘密結社,行為詭秘。一遇到來自社會和政府的批評,便走上聚眾鬧事、反政府、危害社會的道路 。李洪志等雖一再聲稱“大道無形”,“法輪功”沒有組織,只是“練習者的自發(fā)集合 ”。而實際上,以李洪志為總頭目的“法輪大法研究會”組織嚴密,在全國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建立總站39個、輔導站1900個、練功點28263個,曾一度控制210萬練習者?!胺ㄝ喒Α苯M織體系有完備的組織制度,李洪志制定了《中國法輪功章程》,隨后又制定了《對法輪大法輔導站的要求》、《法輪大法弟子傳法傳功規(guī)定》、《法輪大法修煉者須知》;有明確的內部分工,“法輪大法研究會”設有對外聯(lián)絡組、功理功法組、翻譯組、辦事組,還專門建立了一個“老干部活動組”;有嚴格的管理控制,包括由“法輪大法研究會”審批各地總站的建立、合并、撤消,總站站長、副站長的考核、任免。李洪志規(guī)定,輔導站的站長必須是參加過李洪志所辦的培訓班的人。“法輪功” 組織詭秘、聯(lián)絡詭秘、活動詭秘、策劃鬧事詭秘,不僅外界難窺其里,一般“法輪功”練習者也不得其詳。李洪志在國外發(fā)一道秘密“指令”,幾天內就能傳達到所有“法輪功”練習者,既是借助于國際互聯(lián)網(wǎng)等現(xiàn)代通訊手段,更是借助于這種嚴密的組織體系。
6、李洪志隨著講法傳功屢屢得手,變得越來越狂妄,胃口也變得越來越大,通過法輪功組織大量組織書籍、畫像、音像制品、練功服、徽章、練功墊等“法輪功”系列產品的非法出版和生產、銷售,攫取法輪功練習者的血汗錢,偷逃國家稅收,聚斂巨額財富,一舉而成為暴發(fā)戶。李洪志置別墅、購轎車、辦護照、買綠卡,恣意揮霍。據(jù)有關部門初步查證,1992年5月至1994年底,李洪志伙同他人辦了56期法輪功學習班,收費300萬元以上。法輪功武漢總站負責人開辦的武漢深深集團公司,非法出版有關法輪功的書籍和音像資料,得書款9000余萬元,按照合同,除支付李洪志稿費、校對費外,還要將總碼洋的8%交李洪志個人。有關部門已查明李洪志在海外銀行有巨額存款。
從以上六方面來看,法輪功完全符合邪教的特點。我研究法輪功的最大感受是,李洪志的著述充滿了謊言和蒙騙,錯誤百出,尤其是李洪志竟狂妄到了極點,全不把釋迦牟尼佛、孔子、老子等圣賢放在眼里,對各種宗教和氣功以及現(xiàn)代科學更是極盡歪曲、誹謗之能事。其偽其邪,莫此為甚。從政治、法律角度來看,法輪功作為一個靠某些信仰因素聚集起來的非法組織,肆意沖擊新聞單位和黨政機關,非法聚斂錢財,大量偷逃國稅,欺騙群眾,導致眾多人的死亡或殘廢,造成嚴重的社會危害。據(jù)了解,從1996年8月李洪志指揮法輪功組織圍攻光明日報社以來,聚集300人以上的非法示威事件就達78起?!?·25”事件更是法輪功秘密結社、反政府、危害社會的一次大表演、大暴露。另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全國因修煉“法輪功”致死1400多人,僅北京、天津、河北、山東等省、市的7家醫(yī)療機構收治的因修煉“法輪功”導致精神障礙的就有100多例。象這樣的非法組織和邪惡勢力不是邪教又是什么!
三、我國邪教滋生的原因簡析
通過對一些邪教的研究,發(fā)現(xiàn)大多數(shù)邪教頭目的素質并不高,甚至很低,他們的騙術也不怎么高明,但為什么在科技如此發(fā)達的現(xiàn)代社會,邪教竟層出不窮呢?分析起來,我想主要有以下一些原因:
1、近代以來,邪教已成為世界性的難題。由于科技的發(fā)展、馬列主義影響的擴大,多元文化的相互交流,使各國的經(jīng)濟基礎和上層建筑都發(fā)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傳統(tǒng)宗教益顯落伍,對社會和民眾的影響力與攝受力大大減弱。但民眾面臨著日益嚴重的貧富差距、貪污腐敗、道德淪喪、就業(yè)與生活壓力加大,以及環(huán)境污染、生態(tài)失衡、現(xiàn)代戰(zhàn)爭尤其是核戰(zhàn)爭威脅等等,因而精神空虛、焦燥不安,人們對宗教的需求在許多方面不僅沒有減少,反而有所增加。這就為各種宗教異端、新興宗教乃至邪教的產生和發(fā)展創(chuàng)造了良好的條件。
2、中國地大物博,歷史悠久,人口眾多,是一個民間信仰和民間宗教較多的國家。從歷史文化方面來看,我國的傳統(tǒng)文化主要由儒釋道三教構成,千百年來成為沉淀于廣大老百姓心中的一個巨大情結;與此同時,還有許許多多的民間信仰游移于三教之間。宋代以后,隨著儒釋道的逐步衰落,民間出現(xiàn)了大量雜糅三教與各種巫術的民間宗教,如宋金元之白蓮教、毗盧教、糠禪、香會,明清之羅祖教、聞香教、齋教、黃天教、大乘教、圓頓教、青幫,近代之同善社、先天教、燈花教、歸根道、一貫道等。這些民間宗教無不盛極一時,在有些地方,其勢力甚至遠遠超過正統(tǒng)宗教,以致代表主流文化的統(tǒng)治階級對它們不得不加以限制,甚至將它們定為邪教予以取締。解放前我國的民間宗教或會道門就極多,如今它們在港澳臺地區(qū)和世界各地的華人間仍很活躍并有新的發(fā)展。隨著改革開放和對外交往的增多,它們會以不同的方式向內地進行滲透。
3、從當代社會政治文化背景來看,“文革”以后,社會發(fā)生巨變,人們的物質生活日益豐富,但貧富差距加大,各種社會矛盾增加,而生產關系和意識形態(tài)跟不上生產力的發(fā)展。隨著許多人馬列主義信仰淡化,精神日益空虛,亟于從傳統(tǒng)文化中尋找精神寄托。然而從“五四”運動以來,我國的傳統(tǒng)文化遭到極大的破壞,許多人對傳統(tǒng)文化近于無知,充滿了誤解,對宗教往往視同迷信,同時正統(tǒng)的宗教也不盡如人意,于是相當多的人“病急亂投醫(yī)”,通過形形色色的氣功修煉,強身健體,并希望藉此了解傳統(tǒng)文化,獲得精神寄托。主流文化既衰弱不振,各種旁門左道或邪教不斷滋生也就在所難免了。
4、1980年代至1990年代的氣功熱潮,氣功日益商業(yè)化、宗教化,以及許多中共黨員、干部的參與,為法輪功等邪教的發(fā)展起了極好的鋪墊作用,而李洪志打著氣功、佛法、科學以及“真善忍”的旗號,說法通俗,組織形式靈活,多采用現(xiàn)代化的傳播手段,大搞個人崇拜,實行精神控制,的確蒙蔽了許多人,使他們深陷其中,進而為“弘法”不遺余力。
從以上分析來看,邪教的滋生、蔓延絕不是偶然的,各國防止和治理邪教任重而道遠。
四、法輪功等邪教的綜合治理
對于危害社會危害人民的邪教,任何一個負責任的政府都應該堅決予以取締。但如上所述,邪教問題涉及方方面面,不是依法取締就萬事大吉了的,必須扶正以驅邪;預防在先,綜合治理在后;疏導在前,懲治在后?!姆ㄝ喒Φ男纬?、發(fā)展到取締、治理,我們有很多經(jīng)驗教訓值得總結、汲取。下面我想從一個宗教工作者和法輪功問題研究者的角度談談對邪教的綜合治理問題。
1、正法不立邪教興。因此應進一步確立、強化主流文化意識,這樣能有效地抑制邪教的形成與發(fā)展。除了要加強作為我國指導思想的馬克思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宣傳,加強科學思想和科普知識的宣傳以外,還應大力發(fā)展人文科學,弘揚我國優(yōu)秀的傳統(tǒng)文化。我們不僅要發(fā)展經(jīng)濟治窮,還要大力治愚,提高全民族的文化素養(yǎng)。我認為,對包括傳統(tǒng)宗教在內的我國優(yōu)秀的傳統(tǒng)文化應該予以特別的重視、扶持與引導,一是因為近代以來傳統(tǒng)文化受到過度的破壞;二是因為有關方面亟于發(fā)展科技和經(jīng)濟,因而人文科學的研究相對較弱;三是傳統(tǒng)文化體系龐大,十分復雜,頗多爭議,不少人有意回避,殊不知傳統(tǒng)文化是回避不了的,越是復雜越需要花大力氣進行深入的研究。弘揚優(yōu)秀的傳統(tǒng)文化,關系到祖國歷史文化的繼承和進行愛國主義教育,關系到社會主義兩個文明建設,關系到文理科的均衡發(fā)展,中華民族整體素質的提高,也關系到防止邪教的滋生蔓延。法輪功的發(fā)展正是鉆了人們在傳統(tǒng)文化認識上的無知。例如法輪功信眾絕大多數(shù)人都缺乏傳統(tǒng)文化的基本知識;信法輪功的知識分子中,多數(shù)都是學理工科和金融、外語的;許多黨員干部由于缺乏傳統(tǒng)文化的修養(yǎng),識別不了法輪功邪說的荒謬,不僅不能予以揭露、處理,反而誤陷其中不能自拔;一些宣傳部門對正常宗教與邪教的區(qū)別缺乏了解,顧慮重重,不能及時地對法輪功予以揭露批判;而佛教影響比較大的省份,法輪功信眾就少得多,例如福建省的法輪功信眾僅有6000余人;佛教界是最早識別和堅決抵制法輪功的。
2、邪教雖說不是宗教,但與宗教有著千絲萬縷的聯(lián)系,是社會肌體上孿生出來的惡性腫瘤,發(fā)現(xiàn)治理不及時將十分可怕。因此應繼續(xù)貫徹落實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加大扶持、管理和引導傳統(tǒng)宗教的力度,普及基本的宗教知識。同時要對宣傳封建迷信和邪教的各種活動進行必要的監(jiān)控,加大研究力度,盡早定性,以便嚴加懲治,特別是在媒體宣傳、出版流通領域要把好關。對各種健身氣功要扶持、引導,但不許以氣功為名搞歪門邪道,騙錢斂財。為此應制訂相應的政策法規(guī),不給邪教留市場。
過去政府嚴于對宗教的控制、管理,卻疏于對邪教的綜合防范、治理。幾年前就有不少人指出法輪功的乖謬與危害,卻找不到主管部門進行受理、研究,新聞單位幾乎是一片沉默。原因固然很多,但主要還是重視不夠。因此政府應建立起監(jiān)控和處理邪教的有效機制。
3、應推進民主與法制建設,反腐倡廉;發(fā)展經(jīng)濟,保護環(huán)境;應更多地關注人們的精神需求,尤其是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斷豐富群眾的文體生活,推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讓主流文化占領思想與信仰市場。
4、法輪功等邪教雖然都宣傳和借助于有神論,但它們與宗教有神論是不同的,是對宗教有神論的歪曲利用,是十分低劣的有神論。有神論信仰從人類原始社會即已存在,有神論與無神論的爭論已延續(xù)了幾千年,它不應妨礙我們共同建設社會主義祖國。而在批判法輪功的過程中,過分強化無神論與有神論的矛盾,開展了大規(guī)模的對有神論的批判,這無形中抬高了法輪功,同時也傷害了一些真正的宗教信仰者的感情,不利于團結,效果可能適得其反。
5、與一般的非法組織和違法犯罪不同,邪教信眾尤其是法輪功練習者, 絕大多數(shù)是善良的,是受蒙蔽者,他們迷信于李洪志及其歪理邪說,對氣功、宗教、科學常識和一些自然、人文現(xiàn)象存在著大量的錯誤認識,而這些錯誤認識和信仰的改變需要有一個過程。因此對于邪教必須多管齊下進行綜合治理。一是首先由有關部門和新聞媒體進行調查,揭穿邪教及其教主的真象。二是對邪教組織堅決依法取締,對該組織的核心成員及其罪行依法提起公訴。三是請包括科技界、宗教界、氣功界在內的各方面的權威人士或專家通過新聞媒體,擺事實講道理,讓社會大眾理解、擁護政府的決定,并化解邪教信眾存在的思想問題和心理問題。這樣就能使相當一部分人脫離甚至站出來反對邪教,因為誰也不愿為騙子和謬論獻身。四是堵塞漏洞,解決好各種善后問題。在實行改革開放、多元文化并駕齊驅、強調依法治國的文明社會里,應盡量避免單純站在某一黨派立場上,開展大運動的急風暴雨方式,這往往會造成一些社會硬傷,使邪教信眾心中產生抵觸、消沉等負面心理,不利于分化瓦解邪教組織,不利于多元文化的建立與社會的和諧。
我個人認為,中國政府果斷地處理法輪功問題是英明的,是非常必要的,是為民除害,有利于社會穩(wěn)定,是符合包括法輪功練習者在內的人民群眾利益的。通過與法輪功的斗爭,使各界人士和廣大人民群眾提高了對邪教危害的認識,并為今后防范和治理邪教積累了許多有益的經(jīng)驗。